各学院、各部门、各分工会、各学院团委:
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大力颂扬党的光辉业绩,讴歌祖国建设的伟大成就,展现我校师生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发全校师生“听共产党话、跟共产党走”的坚定信念,我校拟于2021年6月2日举办“党在我心中 唱响新时代”庆祝建党100周年师生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本次合唱比赛以建党100周年为契机,以“党在我心中 唱响新时代”为主题,讴歌党的光辉历程,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改革创新精神,增强师生之间的情感交流,充分表达我校师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宁大的精神风貌。参赛单位应围绕以上主题,选择演唱歌曲,做好组织策划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工会、团委
协办单位:美育委员会、音乐学院
三、时间安排:
1.组织动员阶段:2021年3月上旬—3月底。各学院、各部门、各分工会、各学院团委要在积极组织动员的基础上,组建参赛队伍,确定参赛曲目,并于3月30日下午三点前将报名表和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发至团委。联系人:汪小静,联系电话:87600509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节目编排阶段:2021年4月—5月。各学院、各部门、各分工会要认真组织编排,创新节目载体,确保后勤保障;
3.比赛阶段:比赛定在2021年6月2日,在林杏琴会堂举行,届时将邀请校内外的专业教师参与担任比赛评委,现场公布成绩并举行颁奖。
四、参赛曲目:
参赛曲目要求健康向上,贴近主题,兼具时代性和艺术性。每队演唱两首歌曲,可以在推荐曲目(见附件2)中选唱,也可选唱推荐曲目外其他思想内容好、艺术水平高、传唱范围广的歌曲。
五、比赛形式及办法:
1.参赛对象:各学院、直属单位以基层党委(党总支)为单位参加比赛,分工会、学院团委积极配合组织;机关各分工会合为1-2个单位参加比赛。
2.人员数量:各学院参赛队伍人数为40—80人,其中教职工所占比例应不低于40%;机关、直属单位等无所属学生的单位参赛队伍人数应不低于40人。单位党政领导应带头参加比赛。
3.表演形式:每支参赛队伍表演时间累计控制在8分钟以内。伴奏和指挥自备(可外聘)。伴奏由各单位自行安排,可采取钢琴、手风琴等,也可无伴奏合唱。
六、评委及评分标准(总分:100分):
比赛拟邀请校内外有关专家进行现场打分。评分标准如下:
1.演唱内容紧扣主题,队员排位整齐有序,进、退场秩序良好(10分);
2.演出服装整齐统一,台风良好,充分展现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10分);
3.演唱声音宏亮协调,音准节奏准确,声情并茂,吐词清晰,主次声部没有走音现象,强弱对比得当(40分);
4.合唱歌曲有一定艺术水度,能体现一定合唱艺术性,有感染力;表现形式新颖独特(20分);
5.指挥手势准确,节奏准,姿势优美(10分);
6.参赛人数及构成比例达到规定要求(5分);
7.党政主要领导参加比赛(5分)。
七、奖项设置:
一等奖3个,奖金2000元;
二等奖5个,奖金1500元;
三等奖9个,奖金1000元;
优秀组织奖若干,奖金1000元。
说明:音乐学院合唱队的节目作为表演节目参赛,直接列入一等奖,不占名额。
八、相关要求:
1. 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认真组织落实,加大宣传力度,让更多师生参与到大合唱活动中去,充分调动广大师生的参与热情,形成人人唱好歌、师生共参与的喜人局面,充分展示我校师生热爱祖国、热爱党的情怀和积极向上、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2. 各单位要认真对待本次比赛,克服各种困难,组织编排有特色的师生合唱节目,提高参赛水平,保障活动质量,做好后勤保障;
3. 各单位要结合活动主题、创新活动载体,编排既能满足师生追求,又能繁荣校园文化、既能突出时代特性,又能弘扬主旋律的合唱节目参与比赛,充分展示我校艺术教育的丰硕成果。
校工会 校团委 校美育委员会 音乐学院
请老师们踊跃参加,所有老师到各工会小组长处报名,并请各工会小组长在3月29日下班前将名单发至[email protected].
医学院联系人:蒋雯雯、王萍
联系电话:643426/15957850426;13515888485/675848
医学院分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