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工会、各位教职工:
根据甬教工会〔2021〕7号《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我校在职教职工
二、保障期限:2021年5月1日起至2022年4月30日止
三、保障项目
2021年度职工医疗互助保障项目一览表
项目 |
费用(自理) |
保障范围 |
保障待遇 |
备注 |
在职职工住院医疗互助保障项目 |
60元/年 (因项目连年亏损,今年起缴费标准由50元提高到60元) |
被保障人在基本医疗保险认定、医保指定医院住院,医保报销范围内统筹基金支付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不包括个人自费、自付和自负部分)分段给付互助保障金 |
3000元(含)以下部分给付80%;3000元以上部分给付10%;公务员按公务员补助后的个人承担部分予以给付。初次住院起付标准一次性给予200元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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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重病医疗互助保障项目 |
20元/年 |
被保障人参保后,在保单生效之日90天起,因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再生障碍性贫血、心脏瓣膜置换手术、冠状动脉旁路手术、颅内肿瘤手术、主动脉手术等7类大病 |
最高可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1万元/份;在90天免责期内并于保单生效之日30天后,首次确诊患7类大病的可申领慰问金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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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安康互助保障项目 |
15元/年 |
被保障人参保后,在保单生效之日90天起,发生乳腺癌或女性生殖器官癌症...... |
在保单生效之日90天起,发生乳腺癌或女性生殖器官癌症,最高可领取医疗互助保障金1万元/份;在90天免责期内并于保单生效之日30天后,首次确诊患乳腺癌或女性生殖器官癌症其中之一种的可申领慰问金1000元;在保单生效之日30天后,首次确诊患非女工安康互助保障所指疾病,但属于特种重病保障范围内的7类大病之一的可申领慰问金1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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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同一单位所有参保人员的缴费标准和参保份数在一个保障期内必须统一,故每个保险项目每人限报一份,均为一年期。 |
四、理赔方式
请参保教职工增强保险意识,发生属于保障范围之内的可赔付事实时,及时在保障期内与市总工会医疗互助保障服务网点联系,办理保障金领取手续;也可通过“甬工惠”APP或微信公众号办理报销手续。报销方式详见 宁波市总工会职工医疗互助保障参保及报销方式
五、工作要求
1、教职工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自愿选择上述三项保障项目,并将保费及参保信息报所在分工会统一汇总。每个保险项目每人限报一份,均为一年期。
2、请各分工会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宣传工作,统计本分工会参保教职工名单,按不同保障项目填写《附件:2021在职住院、特种重病、女工安康互助保障汇总表.xlsx》。
3、保险费汇总完后,通过网银、手机银行等统一汇至校工会账号(户名:中国教育工会宁波大学委员会,账号:3901130009000053047,开户行:工行江北支行营业部),汇款时请备注分工会名称。
4、请将网银/手机银行汇款电子回单(含银行电子回单专用章)和汇总表电子版于4月20日前发至工会邮箱 [email protected] 。如通过银行柜台汇款,需在截止日前将银行现金存款凭证交至工会201办公室。
宁波市职工服务中心地址:鄞州区中山东路2233号五一广场西楼一楼,联系电话:87362144、87183382
具体保障办法、报销网点、理赔流程等详见宁波市总工会互助保障网站:宁波工会网互助保障
校工会联系人:马均治,电话:888244、640939
医学院联系人:方荣, 电话:643426
请各学科系参保的老师填写表格发至小组长,请小组长将《2021在职住院、特种重病、女工安康互助保障汇总表.xlsx》(备注小组名),将电子版表格发送到方荣邮箱:[email protected]。并统一收取小组内老师保险费后,转至方荣支付宝:[email protected],备注小组名。
医学院分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