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省、市党代会对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部署,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指示精神,全力推进我校“双一流”高校建设,市科技局拟定向委托我校开展2022年度宁波市重点研发计划暨“揭榜挂帅”第二批研究项目。经研究,现面向全校开展2022年度宁波市重点研发计划暨“揭榜挂帅”第二批项目技术需求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攻关重点方向
围绕力学+、量子计算、双碳科技等前沿科技和未来产业,对重大科学前沿或重大产业前瞻问题及产业重大核心技术创新研发进行部署。主要分为以下两个方向:
(一)突出产业前瞻性技术应用基础研究,开展前沿引领技术攻关。面向行业科技前沿,聚焦战略必争领域,通过前瞻研究,实现相应的技术储备,有望催生一批新兴产业或未来产业的项目。财政资助总额每项原则上不超过100万元。
(二)突出重大技术创新研发,开展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产业化目标明确,3—5年内有重大技术突破,可扩大经济产出,具备示范意义,带动经济社会效益提升的项目。财政资助总额每项原则上不超过500万元。
二、技术需求填报要点
各领域重大技术问题的梳理,要根据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技术研发、产业发展和行业应用的不同特点,突出自主创新补短板、挖潜力、增优势的战略重点,强化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对标国内外的标志性技术、装备、产品、部件、材料、工艺等,提出针对性的、比较性的技术攻关需求,有效提升科技创新的供给能力和效率。
三、基本要求
(一)技术需求内容应符合本批次重点方向,申报团队应根据研发投入实际需求开展概算编制,实事求是提出项目经费资助额度申请,项目执行期一般为3年;
(二)项目内容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以及相关经济、技术指标。申报团队及所在单位须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申报团队成员及参与单位科研诚信状况良好,在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和检查过程中无重大违规行为,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失信记录;
(四)如有企业参与,原则上要求配套研发经费与申请资助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
(五)如有外拨经费至参与单位,外拨经费不得超过50%。
四、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第一位负责人在其技术领域有较高学术地位或技术优势,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有完成项目所需要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二)为大力培养并支持青年科研人员开展科研,推荐项目第一位负责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
(三)项目前三位负责人均应与项目承担单位(含合作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合同期限(包括续签)须覆盖项目执行期;
(四)项目前三位负责人已承担的市级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均应不足两项。同时,项目负责人有中途退出市级重点研发计划情况的,在原项目未提交验收申请前,不得作为项目的前三位负责人。
(五)同一项目负责人(含前三位)本批次限申报1项。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做好技术需求审核推荐工作,技术需求内容填写要完整、准确、规范。下步学校将以需求为依据,通过专家凝练论证等程序提炼出2022年度宁波市重点研发计划暨“揭榜挂帅”第二批项目(定向委托)申报指南20条。
请于8月17日下午10:00前,将技术需求征集表(详见附件)统一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茜 联系电话:693743邮箱:[email protected]
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中心联系人:王媛媛,电话:663089,邮箱:[email protected]
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中心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