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申请人:
近期,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已发布2023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项目(第二批)的通知,根据项目申报的有关规定,凡申请项目中涉及动物实验,在申报之前需要完成实验动物伦理审查,请有意向申请的老师注意尽早开展申请工作。现对本次伦理审查做如下说明:
1.实验动物伦理审查实行网上申报,网址://lac.bctuijian.com/cms/10132.html,首次登陆需注册并经过实名认证,浏览器建议选择谷歌浏览器或360极速浏览器。
2.请各位申请人认真阅读本中心网站使用说明及审查指南等,完成各项内容填写。涉及到的动物实验手术操作、麻醉剂的使用、动物安乐死等相关内容务必详细填写。网上接收实验动物伦理审查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2日17:00,逾期不再受理。
3.网上提交成功后,在 “个人中心” — “我的伦理申请” 关注审核进度,根据专家意见及时修改,审核通过后,自行下载打印实验动物福利与伦理审查通知书。
4.审核结果异议:如对最终审核结果有异议,提出申诉,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由伦理委员会委员开会讨论,形成结论。
未避免在截止日期前出现扎堆现象,建议申请人尽早按流程填写材料提交申请。
联系人:董超 87609599
宁波大学实验动物中心
2023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