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大学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宁波大学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以及各类科技类项目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校内审计要求,现就我校科技类逾期未结题项目开展校内清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清理范围和截止时间
1、2022年12月31日以前(含)到期且未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包括基金项目、自由探索项目、战略引导项目等,不含高级别科技成果奖培育项目)、科研启动经费、横向科技合作项目。
2、计划完成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以前(含)的国家级、省级、市厅级各类科技类在研纵向项目(包括参与的项目、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学科项目等,省基础公益计划项目和尚在办理结题验收中的项目除外)。
3、结题清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请各相关项目负责人自行查看科研管理系统,在规定时间之前做好结题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结题的校级项目,学校将严格按文件要求统一清理,内网公布终止项目,并在科研信息系统中记录备案。校级以外的其他各类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结题的,科技处将统一办理项目经费冻结,后续待上级有关部门通知,按照相关要求启动办理项目终止或撤销。
二、结题要求
1、已完成项目结题验收但尚未办理结题验收登记的项目负责人请尽快向科研管理部门提交有关材料。其中参与外单位的纵向项目,请提供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出具的结题验收证明或验收材料。我校为主持单位承担的各类纵向项目提供上级归口管理部门出具的结题验收证明和验收材料。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结题请填写附件1以及提供佐证材料。
2、校级科研项目结题按附件2要求准备材料(省属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结题见附件3),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结题按附件4要求准备材料。
3、科协项目结题请填写附件5绩效评价表和经费决算表。
4、横向科技项目可以按正常结题程序结题或需要延期时,请在截止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项目已完成但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委托方无法出具验收证明时,请填写附件6。
5、学科项目结题按照申请书提出的结题要求撰写结题报告(附件7)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科技处/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联系人:
校级项目、科研启动经费:钱少平,联系电话:699292/13606714445
国家基金项目、省基金项目:王优莹,联系电话:
574397/87609157
其他国家级部省级项目:夏寅,联系电话:663455/87600258
厅市级项目:刘丹,联系电话:596233/87609158
科协项目:高翔,联系电话:626355/87609128
横向科技项目:胡晶晶,联系电话:18757354113/87600275
人事处联系人:
人事相关项目:茅孝煜,联系电话:689304/87600065
学科处联系人:
学科项目:刘磊,联系电话:680868
博彩导航 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部联系人:林盛杰、王媛媛87602312
博彩导航 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部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