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监察厅、科学技术厅、教育厅和财政厅联合印发的《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浙检2012[32]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的通知》(浙教电传[2013]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1]32号)最新文件精神,强化科研项目经费监督检查,动态监管经费使用并实时预警提醒,确保经费合理规范使用。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是我校科研管理部门常态化工作之一,经费公开信息一年更新两次。2024年10月的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正式启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的范围及时间进度安排
1.公开范围:立项时间从2018年10月1日至今在研和近1年结题的纵向项目、横向项目和创新团队。
2.填报截止日期:2024年10月31日。
3.科研人员若在截止日期后未能完成填报,未主动公开的项目,后续依据审计检查要求进行强制公开。
二、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的填报方式
项目经费预算和支出自动从科研服务管理平台(信息来自计财处数据库)中获得,但需要项目负责人核对信息是否有误。
三、具体操作流程(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四、注意事项:关于做好科技类包干制项目经费信息公开的温馨提醒
参照《关于深入推进浙江省自然科学基金“负面清单+包干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浙科发金〔2022〕31号)有关“包干制”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要点,请各有关单位及科技类包干制项目负责人认真做好项目经费定期公开工作,如实在项目经费信息公开栏中填报大额现金支付、大额采购设备和材料明细等情况,请勿漏报、瞒报。
五、联系方式
科技处:黄燕燕,87609159
人文社科处:舒运来,87609129
计财处:董佩珠,87609049
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部:严洁、林盛杰 87602312
科学研究与对外交流部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