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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
关于组织开展开学前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2020-08-31  
 

各相关学院、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73)工作要求,为保障学校科研、教学工作的有序展开,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开展新学期开学前后实验室安全自查、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检查以学院、研究院(所)为主体进行自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会同相关部门同步开展现场抽查。。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覆盖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建制实验室(具体单位名单见附件1),其中以暑期开放使用的实验室为重点对象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对于暑期前已确认断水断电封闭的实验室作常规巡查。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以新版《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见附件)为检查对照依据,面向所辖实验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其中以用水用电安全,易燃易爆危化品(危险气体)安全,以及高温高压特种设备安全等三个领域为检查重点。

四、工作安排

1. 开展检查。8月31日-9月14日,各相关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同步开展抽查。

2. 总结报送。9月18日前,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检查情况,填写完成《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实验室安全自查总结报告》(附件3)。纸质材料由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或单位盖章后送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工作要求

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开学在即,恰逢近期高温台风恶劣天气,各单位须结合自身实际,加强领导,明确指定专人负责此次检查工作,配足配齐相关工作人员,对检查范围内实验室进行全方位的拉网式的安全自查,确保不存盲区、不留死角。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要重点排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坚决不留隐患。

联系人:徐三强

电话:888481(66312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医学院联系人:蒋雯雯

电话:15957850426(64342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020年下学期开学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商学院

2

法学院

3

教师教育学院

4

体育学院

5

人文与传媒学院

6

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

7

外国语学院

8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9

音乐学院

1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11

数学与统计学院

12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13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1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5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16

海运学院

17

海洋学院

18

食品与药学学院

19

医学院

20

国际交流学院

21

高等技术研究院

22

新药技术研究院

23

植物病毒研究所

 



附件2:

2020年下学期开学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单位名称

自查时间

       

序号

实验室(楼名及房间号)

负责人

存在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合计存在隐患数:       个;全部隐患整改完成时间:        

实验室工作分管领导(签字):          

或  单位(盖章)            


附件3:

2020年下学期开学前实验室安全自查总结报告

单位名称

检查人员

自查时间

       

(检查过程、发现的重点隐患问题以及下一步安全保障工作改进措施等,建议添加检查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请在此次总结报告中记录检查经过、问题隐患、整改情况等,建议提交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实验室工作分管领导(签字):          

或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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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开学前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编辑:发布时间:2020-08-31

各相关学院、单位: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和安全工作年度报告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173)工作要求,为保障学校科研、教学工作的有序展开,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开展新学期开学前后实验室安全自查、抽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方式

检查以学院、研究院(所)为主体进行自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会同相关部门同步开展现场抽查。。

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覆盖全校所有教学、科研建制实验室(具体单位名单见附件1),其中以暑期开放使用的实验室为重点对象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对于暑期前已确认断水断电封闭的实验室作常规巡查。

三、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以新版《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见附件)为检查对照依据,面向所辖实验场所开展全面检查,其中以用水用电安全,易燃易爆危化品(危险气体)安全,以及高温高压特种设备安全等三个领域为检查重点。

四、工作安排

1. 开展检查。8月31日-9月14日,各相关单位开展全面自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同步开展抽查。

2. 总结报送。9月18日前,请各相关单位根据检查情况,填写完成《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附件2)、《实验室安全自查总结报告》(附件3)。纸质材料由所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或单位盖章后送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五、工作要求

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开学在即,恰逢近期高温台风恶劣天气,各单位须结合自身实际,加强领导,明确指定专人负责此次检查工作,配足配齐相关工作人员,对检查范围内实验室进行全方位的拉网式的安全自查,确保不存盲区、不留死角。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等重大危险源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要重点排查,发现隐患必须立即整改,坚决不留隐患。

联系人:徐三强

电话:888481(66312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医学院联系人:蒋雯雯

电话:15957850426(64342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2020年下学期开学前实验室安全检查单位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商学院

2

法学院

3

教师教育学院

4

体育学院

5

人文与传媒学院

6

宁波大学昂热大学联合学院

7

外国语学院

8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9

音乐学院

1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11

数学与统计学院

12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13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14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5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16

海运学院

17

海洋学院

18

食品与药学学院

19

医学院

20

国际交流学院

21

高等技术研究院

22

新药技术研究院

23

植物病毒研究所

 



附件2:

2020年下学期开学前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

单位名称

自查时间

       

序号

实验室(楼名及房间号)

负责人

存在隐患

整改措施

整改完成时间

备注

1

2

3

4

5

6

合计存在隐患数:       个;全部隐患整改完成时间:        

实验室工作分管领导(签字):          

或  单位(盖章)            


附件3:

2020年下学期开学前实验室安全自查总结报告

单位名称

检查人员

自查时间

       

(检查过程、发现的重点隐患问题以及下一步安全保障工作改进措施等,建议添加检查现场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说明:请在此次总结报告中记录检查经过、问题隐患、整改情况等,建议提交照片等相关证明材料

实验室工作分管领导(签字):          

或  单位(盖章)            

 

 

 

 

 

 

 

 

 

 

 

附件: 附件:浙江省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0) (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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