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长假临近,现就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管理做如下提醒:
一、落实安全责任
各学院、校级研究院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安全工作主体责任,细化安全职责,建档立账,将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任务落实到人。建立健全假期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对实验室进行每日巡查,准确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立即整改。
二、加强安全教育
各学院、校级研究院督促各实验室负责老师,对所辖实验室科研师生开展实验室安全教育,特别是涉及过夜实验或仪器设备通宵运行相关实验,以此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实验室安全。
三、安全自查
各学院、校级研究院结合近期刚刚结束的实验室安全全面检查反馈意见,再次开展一次自查整改工作,重点面向水、电、气、门窗以及防火、防盗、防极端灾害天气,特别针对管制类危化品(易燃易爆)、高温高压(特种)设备、病原微生物、辐射重点危险源规范管理及使用。
四、严格假期实验室管理规范
严禁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外来人员进入实验室须经管理负责老师同意,并及时登记。严禁与实验无关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从事饮食、娱乐等其他与实验无关事务。严禁实验室无人值守。假期期间实验室开放过程严禁无人值守,涉及四项重点危险源等危险性较大的实验活动必须至少两人及以上在场。严禁单人在实验室过夜。如因科研需要须通宵实验的,必须经实验室安全负责老师同意,所有过夜实验场所必须配备烟感报警装置,师生人员过夜开展实验须至少两人在场,仪器设备过夜运行须安排人员值班巡查或配备视频监控。假期期间尽量避免开展危险性较大实验和过夜实验。
五、确保涉搬迁学院实验安全
部分涉搬迁学院,实验室基础保障设备设施尚未配备齐全,实验现状较为紧张,相关学院须重点加强监管,务必督促提醒实验师生规范实验操作,严格安全管理。
六、强化应急处置
按照实验室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前检查实验室各项应急设备物资保障情况,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