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所):
“十一”国庆假期将至,为保障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稳定,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现就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细化安全责任。建立健全假期值班巡查制度,专人专班,严格落实。
二、安全教育。假期前,各实验室安全负责老师须对本实验室科研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严明实验场所纪律,规范实验操作规程。
三、重点危险源管理。严格危化品(危险气体)、高温高压(特种)设备、病原微生物、辐射等重点危险源规范管理及使用,相关实验操作必须两人在场。假期期间尽量避免涉重点危险源、危险性较大、过夜(运行)实验工作,如需进行,必须在征得老师同意,同时必须两人以上在场。
四、严格安防管理。实验结束后,所有人员离开之前请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特别是极端天气灾害,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严禁实验无关人员进入实验室,外来人员进入须经实验室管理负责老师同意,并及时登记记录。严禁与实验无关活动。严禁在实验室从事饮食、娱乐等其他与实验无关事务。严禁实验室无人值守。
五、规范危废处置。实验危险废弃物须指定专门区域用于存放,桶/箱使用前须提前分类张贴危险废弃物警示标识。不得违规混合,不得混入其他垃圾,严禁随意丢弃。
六、应急处置。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提前检查实验室各项应急设备物资保障情况,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