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和《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指标体系》中加强安全教育培训的要求,落实宁波市领导和学校主要领导针对11.10火灾事故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人员实验室安全管理和事故应急能力,特邀请宁波市江北区公安消防大队和宁波市公安局镇海分局进校培训。
一、培训内容
(1)主讲内容:消防安全和如何应对突发事件
(2)主讲内容:管制类等危险化学品的管理
二、培训时间
2021年11月22日 12:15-13:15
三、参加培训人员
各学院、研究院实验中心主任、安全员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员。
四、培训地点
宁波大学北区2号教学楼306室
本次培训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主办,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承办。
工作联系人:黄锐远 联系电话:888015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