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所):
为进一步做好实验室危险废弃物(以下简称“危废”)回收处置管理工作,确保危险废弃物回收处置安全、规范、有序,决定开展2022年6月(暑假前)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回收工作,现将本次回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回收范围
废液、空瓶、化学试剂沾染物。(此次为学期末,可回收报废试剂,其他特殊危废须提前沟通回收事宜)
二、回收时间及回收方式
废液:6月14日(周二)下午14点开始,(校本部)上门回收,回收路线:王明康楼——包玉书12号楼——包玉书7号楼——龙赛理科楼——航海楼——思禹建工楼——绣山工程楼——曹光彪科技楼——王长来楼,各相关单位提前将废液搬运至楼下等待接收,过时不候。
废弃空瓶及化学试剂沾染物:6月15日下午14点-15点开放仓库,自行运送至西校区实验室危险废弃物暂存仓库(音乐学院载物楼后侧西北角)。
三、回收注意事项
1.所有废弃物正确张贴标签,填写信息,安全封装,严禁泄露;无标签、未填写信息不予回收;
2.桶装废液盛装量须50%-90%之间,不得过少过满;
3.空瓶及化学试剂沾染物须将玻璃材质与塑料材质分开封装,同种大小、规格废弃物分类封装,严禁混入化学试剂及试剂样品;破损玻璃器皿、金属针头须分别单独封装,其他金属废弃物不接收。
4.除参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全流程管理的废弃物以外,其他产生的生物相关废弃物须经过消毒灭菌确保无危害方可回收。其他要求依据《宁波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管理办法》(〔2021〕25号)、《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关于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危险废弃物回收处置管理工作的通知》执行。
5.在确保转运安全的前提下,空瓶、化学试剂沾染物等装箱后简单封装即可,以备入库时开箱检查。自行转运人员须穿着实验服,佩戴口罩、手套、护目镜等必要防护用具,做好防护,确保转运过程安全。经现场检查合格并登记交接后方可离开。
6.对于未按本规范收集危险废弃物的实验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有权采取发现一件整箱/桶/批退回、暂停回收、通报、扣减年度考核分数等惩处性措施。造成环境污染和安全事故者,按照国家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追责、问责。
四、报废试剂回收。按照报废化学试剂仅每学期末回收一次的标准,本次可以回收报废化学试剂,所有报废试剂必须有明确标签标识。请有报废试剂回收处置需求的学院/单位,将全部报废试剂汇总录入《附件2》。此外,报废试剂单独装纸箱后,每只纸箱内须附上与该箱对应的试剂清单。
五、注意事项:报废试剂将与桶装废液一同上门回收;西区危废暂存仓库旁边载物楼正在装修,请走西区体育场大健康中心西侧沿河道路。
各相关单位请于,6月14日(周二)上午12点前将附件1、附件2电子版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稿打印后由所在单位实验室安全员老师签字,并在回收现场交与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工作人员。
联系人:徐老师,电话:87600481(888481)
地址:老行政楼211室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6月13日
请各实验室按照学校规定要求收集各项废弃物,分类装箱,贴好信息标签,请于今天下午三点前将废弃物表格发至
[email protected]u.cn,以便汇总统一上报。
医学院联系人:蒋雯雯,电话:643426/15957850426
地址:王长来楼A201室
医学院平台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