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所):
“十一”国庆假期将至,为保障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稳定,防范实验室安全事故,现就实验室安全管理相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落实主体责任。各学院/单位要严格贯彻落实实验室三级安全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细化职责分工。建立健全假期值班巡查制度,专人专班,严格落实。
二、集中统一安全教育。假期前,结合实际情况,各学院/单位、各实验室须面向各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及留校参与实验的师生,至少开展一次集中统一的实验室安全教育,以此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确保实验室安全。
三、高度重视实验过程管理。根据学校9月初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重点强化实验过程安全管理,务必做到“五个严禁”、“四个必须”、“三个保障”。假期期间尽量避免涉重点危险源、危险性较大、过夜(运行)实验工作,如需进行,必须向所在单位申请并征得负责老师同意,同时必须两人以上在场,且配备必要技防设备设施,防患未然。
四、严格消防安全管理。实验结束后,所有人员离开之前请做好“四防、四关”工作,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特别是极端天气灾害,四关即关好门窗、水、电、气。
五、全面安全自查。各学院/单位放假前面向所辖实验场所再开展一次全面自我安全检查,重点针对水、电、气、门窗,防火、防盗、防极端灾害天气,以及(管制类)危化品(危险气体)、高温高压(特种)设备、病原微生物、辐射源等重点危险源规范管理及使用。务必做到突出重点,全面细致。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并汇总存档。
六、应急处置。制定专项应急预案,提前检查实验室各项应急设备物资保障情况,如遇突发事件,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展开应急处置,并及时上报有关信息。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