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所):
为总结巩固“除险保安”工作成果,积极支持、参与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持续强化学校实验场所安全风险防控,决定开展2022年11月实验室安全自查、抽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各相关学院、研究院(所)所辖全部实验场所(以下简称“各相关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各相关单位根据自身学科特点,对所辖实验场所开展全面安全排查整治。此次月度检查以实验场所消防安全及环境卫生规范、实验场所专项安全物资及设施配备规范、下半年(理工科)实验室安全全面检查整改落实“回头看”等三项工作为重点任务。
实验场所消防安全及环境卫生规范:实验室环境整洁有序,无大量易燃性杂物存留;实验室分区相对独立,布局合理;消防通道(出口)通畅,无仪器、物品违规堆积,无水电线路私搭乱扯;消防设施、器材按规定种类配齐、数量配足,消防器材月度巡检工作按时完成等。
实验场所专项安全物资及设施配备规范:特殊实验场所配备多种类灭火器、灭火毯、消防沙等应急物资;涉化工实验楼宇安装有应急喷淋、洗眼及通风吸附装置设施;理工科实验楼宇配备实验室专项安全应急处置物资;危化品储存场所、过夜实验场所配备视频监控及烟雾报警装置等。
检查整改落实“回头看”:理工科单位结合9月底开展的“2022年下半年(理工科)实验室安全全面检查”反馈意见,深入开展问题整改落实“回头看”,全面复核隐患问题整改实效。
三、工作安排
1.单位自查、整改、反馈阶段。11月4日-11月14日,各相关单位组织安全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隐患及时开展自行整改,填写安全隐患自查台账、自查总结报告并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抽查阶段。即日起,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组织开展实验场所消防安全及环境卫生规范专项检查,以及(理工科)实验室安全全面检查整改落实“回头看”专项实地复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1. 持续强化实验场所消防安全与环境卫生规范。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各学院、单位主体责任,深入持续开展实验室场所消防与环境卫生专项整治,重点围绕场所环境、卫生与日常管理、安全设施、消防设施等立即开展全方位排查整治,对查出的问题开展彻底整改,确保实验室的安全及工作环境的卫生整洁。
2. 配足配齐各类实验场所安全设备设施。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按照相关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及时防范安全隐患。与此同时,结合自身专业特点、实验场所分布等实际情况,主动配齐配足各类实验室专项安防设备设施及应急物资。
3. 巩固实验室安全全面检查成效。针对9月底开展的“2022年下半年(理工科)实验室安全全面检查”中暴露的共性问题隐患,对照共性、多发安全隐患问题,逐间实验室开展排查,全面巩固安全检查成效,发挥自身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将实验室安全责任层层落实,逐级到位。
五、材料上报
请于11月16日(周三)下午下班前将安全隐患自查台账(见附件2)、自查总结报告(见附件3)报送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①书面材料(分管领导签字且单位盖章)送交至老行政楼211室;②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888481(短号:66312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2年11月3日
各位老师:
请按照以上要求对各自管辖的实验室进行自查,并填写附件2表格,于11月15日下班前,
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
医学院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15957850426 / 643426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医学院平台管理中心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