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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
关于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第七轮聘期考核和2022年度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2-12-16  
 

各实验室教辅老师:

为充分调动全校实验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实验技术创新能力和实验室管理水平,通过考核引导实验技术人员人岗一致,充分考虑实验技术人员专业发展,落实岗位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大学第七轮聘期教职工个人岗位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大政﹝2019﹞58号)、《宁波大学实验专业技术人员第七轮聘期考核实施细则》、《宁波大学实验室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宁大政〔2019〕76号)的规定要求和学校第七轮聘期考核和2022年度考核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就实验技术人员第七轮聘期考核和2022年度考核及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人事处会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组织,考核小组由人事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范围

各单位聘任实验技术岗位的实验技术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考核业绩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15日。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大学第七轮聘期教职工个人岗位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大政﹝2019﹞58号)《宁波大学实验专业技术人员第七轮聘期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第七轮签订的“岗位聘用协议书”对教职工进行聘期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为岗位聘任书中相关实验室工作责任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实验教学、实验教学项目开发、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工作业绩;主持科研实验项目、参与承担相关科研项目实验技术研发工作;仪器设备功能开发、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实验室安全管理、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工作;其他实验室工作。

四、考核等次及工作程序

(一)考核等次与优秀名额分配。实验技术人员聘期和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优秀名额按总人数177人的15%确定,共27名。根据参加考核实验技术人员数,分指定名额和推荐名额两类划分到各单位、部门(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实验技术人员聘期和年度考核按本人自评、单位审核评议推荐、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初审、考核小组审议公示、学校审定等程序进行。

1.本人业绩自评。参加考评人员填写《宁波大学第七轮(2019-2022)教职工聘期考核表》、《宁波大学2022年度实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交所在单位、部门审核评议。

2.单位审核评议。所在单位根据实验技术人员提交的聘期和年终考核登记表,结合本人聘任岗位职责进行审核,各单位根据内部程序确定实验技术人员聘期和年度考核等次建议意见,将评议结果《宁波大学2022聘期和年度实验技术人员考核等次汇总统计表》(见附件)与考评原始材料一并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初审。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大学第七轮聘期教职工个人岗位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大政﹝2019﹞58号)、《宁波大学实验专业技术人员第七轮聘期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对各单位、部门提交的考核建议进行初审,如发现相关人员《考核细则》第五条中所列任一情况,将建议考核小组对相关人员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并不再给予调整补报机会。

4.考核小组审议。考核小组听取各单位、部门的情况汇报,并对各单位评议结果进行审议并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进行公示。

5.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其他事项

(一)本轮聘期实验技术人员聘期和年度考核优秀名额与单位实验室管理考核结果挂钩。在考核小组统筹评选时,聘期和当年度实验室管理考核排名在前30%的学院,在评选时适当倾斜;聘期和当年度实验室管理考核排名在后20%的学院,除个别表现特别优秀的实验技术人员,一般不再推选考核优秀人员。

(二)各单位、部门推荐的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同时作为2022年度宁波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推荐人选。一般情况下,年度考核优秀与年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不兼得。

(三)各单位聘期和年度推荐结果《宁波大学第七轮(2019-2022)教职工聘期考核表》、《宁波大学2022年度实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宁波大学2022聘期和年度实验技术人员考核等次汇总统计表》与考评原始材料请于2022年12月20日下班前报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 [email protected]

(四)学部联系人:梅迪森;联系电话:695875;地址:王长来楼A201。

附件:2022聘期和年度实验技术人员考核相关材料

                                                                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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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实验技术人员第七轮聘期考核和2022年度考核及评优工作的通知
编辑:发布时间:2022-12-16

各实验室教辅老师:

为充分调动全校实验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实验技术创新能力和实验室管理水平,通过考核引导实验技术人员人岗一致,充分考虑实验技术人员专业发展,落实岗位与发展相适应的原则。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大学第七轮聘期教职工个人岗位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大政﹝2019﹞58号)、《宁波大学实验专业技术人员第七轮聘期考核实施细则》、《宁波大学实验室工作年度考核办法》(宁大政〔2019〕76号)的规定要求和学校第七轮聘期考核和2022年度考核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就实验技术人员第七轮聘期考核和2022年度考核及评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实验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由人事处会同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组织,考核小组由人事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教务处、科学技术处、人文社科处等部门相关负责人组成。

二、考核对象与时间范围

各单位聘任实验技术岗位的实验技术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

考核业绩统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15日。

三、考核内容与标准

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大学第七轮聘期教职工个人岗位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大政﹝2019﹞58号)《宁波大学实验专业技术人员第七轮聘期年度考核实施细则》第七轮签订的“岗位聘用协议书”对教职工进行聘期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为岗位聘任书中相关实验室工作责任完成情况,主要包括:实验教学、实验教学项目开发、自制实验教学仪器设备工作业绩;主持科研实验项目、参与承担相关科研项目实验技术研发工作;仪器设备功能开发、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实验室安全管理、仪器设备维护管理工作;其他实验室工作。

四、考核等次及工作程序

(一)考核等次与优秀名额分配。实验技术人员聘期和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核优秀名额按总人数177人的15%确定,共27名。根据参加考核实验技术人员数,分指定名额和推荐名额两类划分到各单位、部门(名额分配见附件)。

(二)实验技术人员聘期和年度考核按本人自评、单位审核评议推荐、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初审、考核小组审议公示、学校审定等程序进行。

1.本人业绩自评。参加考评人员填写《宁波大学第七轮(2019-2022)教职工聘期考核表》、《宁波大学2022年度实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交所在单位、部门审核评议。

2.单位审核评议。所在单位根据实验技术人员提交的聘期和年终考核登记表,结合本人聘任岗位职责进行审核,各单位根据内部程序确定实验技术人员聘期和年度考核等次建议意见,将评议结果《宁波大学2022聘期和年度实验技术人员考核等次汇总统计表》(见附件)与考评原始材料一并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3.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初审。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大学第七轮聘期教职工个人岗位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大政﹝2019﹞58号)、《宁波大学实验专业技术人员第七轮聘期年度考核实施细则》,对各单位、部门提交的考核建议进行初审,如发现相关人员《考核细则》第五条中所列任一情况,将建议考核小组对相关人员考核结果不得为优秀,并不再给予调整补报机会。

4.考核小组审议。考核小组听取各单位、部门的情况汇报,并对各单位评议结果进行审议并进行投票,根据投票结果进行公示。

5.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五、其他事项

(一)本轮聘期实验技术人员聘期和年度考核优秀名额与单位实验室管理考核结果挂钩。在考核小组统筹评选时,聘期和当年度实验室管理考核排名在前30%的学院,在评选时适当倾斜;聘期和当年度实验室管理考核排名在后20%的学院,除个别表现特别优秀的实验技术人员,一般不再推选考核优秀人员。

(二)各单位、部门推荐的年度考核优秀人员同时作为2022年度宁波大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推荐人选。一般情况下,年度考核优秀与年度实验室工作先进个人不兼得。

(三)各单位聘期和年度推荐结果《宁波大学第七轮(2019-2022)教职工聘期考核表》、《宁波大学2022年度实验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宁波大学2022聘期和年度实验技术人员考核等次汇总统计表》与考评原始材料请于2022年12月20日下班前报实验室管理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稿发至 [email protected]

(四)学部联系人:梅迪森;联系电话:695875;地址:王长来楼A201。

附件:2022聘期和年度实验技术人员考核相关材料

                                                                实验室管理办公室

                                                                  2022年12月16日

附件: 2022聘期和年度实验技术人员考核相关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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