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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中心
关于做好2020年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报废工作的通知
2020-04-10  
 

各单位、部门:

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研究,结合仪器设备年度清查盘点工作,即日起启动2020年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以下简称资产)的报废工作,为了安全、有序地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报废的资产必须严格按照“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的使用年限执行。

二、拟报废的资产按仪器设备、无形资产、文物及陈列品三大类分别申报,根据省处置中心要求,其中电脑数码产品及空调需要单独申报,单独报废处置。

三、各单位、部门将拟报废的三大类资产审核后,按电脑数码产品及空调、其它仪器设备、无形资产、文物及陈列品汇总成四份处置报告单,在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填报。处置报告单一式三份,经资产管理员、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后于5月31日前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固定资产帐面原值20万元以上的资产报废需同时提供由相关专家签字的技术鉴定表一式二份。

四、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各单位提交的报废资产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按处置单接收报废资产,由各单位自行搬运至包玉书科技楼7号楼车库(报废设备暂存仓库)。

五、申请报废的资产在移交学校废品仓库时必须保持整体完整,不得拆卸各种部件和附件。体积或重量过大且废品仓库无法接收的仪器设备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继续存放在原地,并请相关单位妥善保管。

六、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学校内控程序或上级审批意见,对报废资产进行统一处置,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联系人:虞老师,电话:888480、521688。

张老师电话:888478、674428。

孙老师,电话:888081、655125。

地址:老行政楼214、212室。

医学院联系人:华启航老师;电话:888921、522025。地址:王长来楼A111室。

 

2020年4月9日

附:《常用设备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

序号

资 产 类 别

使用年限

交通运输设备

(一)

机动车

1

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

10年或30万公里

2

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

10年或25万公里

3

两轮摩托车

8年

4

三轮摩托车

8年

办公自动化设备

1

大型计算机

10年

2

计算机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调制解调器等)

8年

3

台式电脑(包括:网络计算机、终端)

6年

4

平板电脑、掌上电脑、笔记本电脑

6年

5

移动硬盘、不间断电源(UPS)

6年

6

传真机、投影机、扫描仪

6年

7

复印机、速印机、打印机、碎纸机

6年

电器设备

1

电视机

8年

2

电冰箱

6年

3

洗衣机

8年

4

摄像器材(其中数码摄像机为6年)

12年

5

摄影器材、照相机(其中数码相机为6年)

10年

6

空气调节器(包括壁挂式、落地式、吸顶式空调)、除湿设备

12年

7

中央空调设备

15年

专用设备

1

消防设备

12年

2

厨房设备

8年

3

监控系统(包括监控设备设施、安全防范系统)

8年

4

电子设备

6年

5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摄录设备、传送设备)

6年

6

音响设备

12年

7

健身房设备

8年

8

通讯设备

8年

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

10年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10年

机械设备

12年

动力设备

15年

传导设备

22年

闭路电视播放设备

10年

备注:无形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软件类8年、其它类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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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报废工作的通知
编辑:发布时间:2020-04-10

各单位、部门:

经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研究,结合仪器设备年度清查盘点工作,即日起启动2020年仪器设备类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以下简称资产)的报废工作,为了安全、有序地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报废的资产必须严格按照“浙江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的使用年限执行。

二、拟报废的资产按仪器设备、无形资产、文物及陈列品三大类分别申报,根据省处置中心要求,其中电脑数码产品及空调需要单独申报,单独报废处置。

三、各单位、部门将拟报废的三大类资产审核后,按电脑数码产品及空调、其它仪器设备、无形资产、文物及陈列品汇总成四份处置报告单,在校“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填报。处置报告单一式三份,经资产管理员、单位(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后于5月31日前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固定资产帐面原值20万元以上的资产报废需同时提供由相关专家签字的技术鉴定表一式二份。

四、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各单位提交的报废资产材料进行汇总、整理、审核,审核通过后,按处置单接收报废资产,由各单位自行搬运至包玉书科技楼7号楼车库(报废设备暂存仓库)。

五、申请报废的资产在移交学校废品仓库时必须保持整体完整,不得拆卸各种部件和附件。体积或重量过大且废品仓库无法接收的仪器设备请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继续存放在原地,并请相关单位妥善保管。

六、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根据学校内控程序或上级审批意见,对报废资产进行统一处置,并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

联系人:虞老师,电话:888480、521688。

张老师电话:888478、674428。

孙老师,电话:888081、655125。

地址:老行政楼214、212室。

医学院联系人:华启航老师;电话:888921、522025。地址:王长来楼A111室。

 

2020年4月9日

附:《常用设备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表》

序号

资 产 类 别

使用年限

交通运输设备

(一)

机动车

1

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

10年或30万公里

2

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

10年或25万公里

3

两轮摩托车

8年

4

三轮摩托车

8年

办公自动化设备

1

大型计算机

10年

2

计算机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调制解调器等)

8年

3

台式电脑(包括:网络计算机、终端)

6年

4

平板电脑、掌上电脑、笔记本电脑

6年

5

移动硬盘、不间断电源(UPS)

6年

6

传真机、投影机、扫描仪

6年

7

复印机、速印机、打印机、碎纸机

6年

电器设备

1

电视机

8年

2

电冰箱

6年

3

洗衣机

8年

4

摄像器材(其中数码摄像机为6年)

12年

5

摄影器材、照相机(其中数码相机为6年)

10年

6

空气调节器(包括壁挂式、落地式、吸顶式空调)、除湿设备

12年

7

中央空调设备

15年

专用设备

1

消防设备

12年

2

厨房设备

8年

3

监控系统(包括监控设备设施、安全防范系统)

8年

4

电子设备

6年

5

广播电视、影像设备(摄录设备、传送设备)

6年

6

音响设备

12年

7

健身房设备

8年

8

通讯设备

8年

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

10年

通用测试仪器设备

10年

机械设备

12年

动力设备

15年

传导设备

22年

闭路电视播放设备

10年

备注:无形资产最低使用年限软件类8年、其它类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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