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学院实验室实行学院-系所-实验室三级值班值日制度。
2、主管实验室工作的院级领导为实验室安全总值班人,负责学院实验室安全的总体管理、协调及组织;各系所负责人为各系所实验室的值班人,负责相应系所实验室的综合管理、协调、监督;各实验室安全责任人为该实验室的值班人,负责该实验室安全的管理、协调及具体实施。
3、值班值日制度的实施:工作日期间,实验室值班人负责实验室的安全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不能解决的原则上逐级上报解决;非工作日期间,系所值班人负责相应系所实验室的安全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通知相应实验室的安全责任人。如不能解决,向学院总值班人汇报解决。
宁波大学医学院
2019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