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
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3届(2021—2022年度)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20〕6号)相关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现将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2021-2022年度)选拔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综合考察、择优选拔”的方式,在校内招募具备推荐我校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条件的2021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组成宁波大学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到国家西部贫困地区县级以下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2021年8月至2022年7月)的基础教育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等各类公益活动,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二、招募名额
根据学校公布的推免名额确定,原则上不超过13人
三、招募要求
(一)总体要求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身心健康,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体检结果必须符合西部计划志愿者体检标准;
3.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有志愿服务时长记录的注册志愿者;
4.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一票否决,不得入选。
(二)具体要求
1.2021届本科毕业生:
(1)积点分排名位于同年级同专业前50%;
(2)非外语类专业普通类学生全国大学英语四级统考成绩在425分及以上;艺术、体育类专业学生的全省大学英语三级统考成绩须在60分及以上;外语类专业学生全国专业外语四级统考成绩良好及以上;其他语种参照相对等的水平要求;
(3)在校期间具有学生干部经历。
2.在读研究生:
(1)学业综合成绩较好,无挂科和重修情况;
(2)征得导师同意;
(3)在校期间具有学生干部经历。
(三)优先推荐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学校“青年人才学院”学员、各级“青马”学员,获得校级及以上十佳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
3.所学学科为支教服务地指定紧缺学科;
4.师范类或具有教师资格证;
5.在学术专业或社会工作领域取得重大荣誉,为学校或社会做出杰出贡献。
四、申请流程
1.学生申请及学院审核。9月3日-10日,学生填写相关材料后向所在学院报名,各学院按照本年度我校推免实施办法审核学生是否具备推免资格,综合考察后确定推荐名单。
2.材料提交。9月11日中午12:00前,各学院完成资格审核、整理汇总,将相关材料报送至校团委。其中,纸质材料包括:《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2021-2022年度)志愿者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成绩单(需盖章)以及其他获奖证明材料复印件、《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需盖学院章,详见附件2);电子材料包括:《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2021-2022年度)志愿者报名登记表》、《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纸质材料递交至锦绣学生活动中心201团委办公室,电子材料打包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邮件主题为“学院名+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材料”。
3.学校审核。9月12-13日,由学校项目办组织对申请学生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确定为候选人。
4.综合面试。9月14-15日,由学校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对候选人进行综合面试,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并公示7天。
5.组织体检。公示期间,学校项目办组织拟录取学生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录取。
6.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项目办与入选研究生支教团成员签订《招募协议书》、
7.名单上报。9月24日前,学校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上报推免生名单。
五、注意事项
1.录取结果公示后至名单上报前,录取学生可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放弃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资格,申请书须由院系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空缺名额由拟录取名单中的候补学生依次递补。入选学生一旦完成名单上报,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资格,否则将作为不诚信记录存入该生的个人档案,并函告其被录用的国内外院校或单位。
2.公示结束后,学生需与学校签署诚信承诺书。
3.以上程序中凡有弄虚作假者,经查实立即取消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予以处分。
六、管理与保障
1.研支团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和津贴,按月发放,校团委也一次性给予一定生活补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一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一年学籍,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
2.研支团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一年的有关鼓励政策;填写《服务鉴定表》,经服务地项目办审核盖章,由学校项目办负责协调记入学生档案;全国项目办同时印发研究生支教团志愿服务证书,作为志愿者享受相关政策的依据。
3.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及服务地的分配,并根据相关规定,参加教学实习、技能培训等活动。在实习培训及服务期间,志愿者如有不服从学校管理、言行不当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情节严重者,取消其研究生支教团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七、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相关未尽事宜,如有疑问请联系:
校团委 王 飞:87609086/629983
校青协 徐昕怡:173658260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