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学院2016级临床医学专业实习安排,现将医学院2016级临床医学专业实习中期假相关规定进行说明,敬请各位同学配合学院做好实习中期假期间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交通安全等工作。
一、实习中期假时间为:2020年11月2日至2020年12月27日(共8周)。
二、实习中期假管理规定如下:
1、全体2016级临床医学专业本科生原则上应在实习中期假期间返回学校住宿,由学院学工办负责联系学校宿舍管理中心进行宿舍分配工作。确因特殊原因不返校住宿同学,请于10月28日周三下午4点前完成相关表格的填写申请,并上交到实习医院组长处,由各医院实习组长统一上报至学工办。具体如下:
申请返校住宿同学请按要求填写附件1;
继续申请住医院宿舍同学请按要求填写附件2;
需申请住家同学请按要求填写附件3。
2、10月29日,根据各类名单统计情况,医学院学工办将需返校住宿人员名单提交学校宿舍管理中心进行宿舍分配。
3、实习中期假期间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私自租房,请大家务必严格遵守规定。
4、实习中期假期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全体同学必须严格落实考勤打卡规范,具体参照医学院学工办《关于进一步做好医学院学生考勤打卡规范的通知》严格执行。
5、实习中期假结束后,全体同学应按照要求于2020年12月28日回到实习岗位。申请学校宿舍住宿同学请务必于2020年12月28日完成学校宿舍退宿手续。
6、实习中期假期间,如有问题可与年级辅导员、班主任等联系沟通。
宁波大学医学院学工办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