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导航

博彩导航
宁波大学 主任信箱 ENGLISH
学生工作
转发: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 本科生各类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0-10-27  
 

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各类助学金评定工作,充分发挥助学金的激励、资助和育人功能,根据《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助学金相关文件和捐赠助学金评选条例,现将2020-2021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选工作中务必做到四个公开,即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要切实增强信息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现象。

(二)坚持民主监督原则。在评选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自觉接受师生们的监督。

(三)坚持规范化操作原则。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类助学金评定条件和标准确定资助对象,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

二、评选条件

申请各类助学金的同学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无不及格项,本学年无违纪处分;

3. 家庭经济困难,当年被认定为我校学生资助对象(列入当年学生资助对象档案,下同),生活俭朴;或者是虽没被认定为当年的学生资助对象,但因遭受天灾人祸,造成临时家庭经济困难的;

4. 学习勤奋刻苦,积极要求上进。

(一)浙江省高校国家助学金

浙江省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一档和二档,一档每生每年4500元,二档每生每年2700元(均按月发放)。

资助标准:

1. 一档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必须是当年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被认定为“特殊群体”的学生优先资助。

2. 二档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原则上应是当年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因遭受天灾人祸、造成临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学院查实可予资助。

(二)宁波市高校国家助学金

宁波市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每生每年5500元,二档每生每年2860元(均按发放)。

资助标准:

1. 一档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必须是当年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对象中“特殊群体”的学生;

2. 二档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原则上应是当年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因遭受天灾人祸、造成临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学院查实可予资助。

(三)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

2020年评定名额为78名,每生每年资助金额为4000元。

评定条件:

1. 学习勤奋刻苦、学习积点分在班级前40%,无必修课程(含模块必修课程)不及格;

2. 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有3项以上为优秀

3.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

(四)李明霞女士纪念奖学金

2020年评定名额为20名,每生资助金额为3000元。

评定条件:

1. 本学年学习积点分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50%

2.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

宁波大学助学金

宁波大学助学金分为一档和二档,一档每生每年4000元,二档每生每年2700元。

资助标准:

1. 一档宁波大学助学金获得者必须是当年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对象中“特殊群体”的学生;

2. 二档宁波大学助学金获得者原则上应是当年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因遭受天灾人祸、造成临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学院查实可予资助。

三、名额分配表

各类助学金的名额基本上是按照今年学生资助对象的认定情况,结合各学院的学生人数以及有关规定进行分配的,同时还考虑了定向捐赠的因素。

(一)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

省一档

(4500/人)

省二档

(2700/人)

市一档(5500/人)

市二档(2860/人)

商学院

23

49

19

121

法学院

10

27

9

65

教师教育学院

5

18

4

45

体育学院

7

12

5

29

人文与传媒学院

8

16

7

38

联合学院

5

20

4

48

外国语学院

7

25

6

61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14

39

12

94

音乐学院

2

3

2

8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7

26

5

63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15

19

13

46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14

19

11

45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1

21

17

52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7

14

6

35

海运学院

30

74

25

181

海洋学院

21

15

17

37

医学院

29

20

24

49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2

2

4

数学与统计学院

7

13

6

32

食品与药学学院

9

12

8

30

阳明学院

45

44

28

108

少数民族预科生(名额单列)

10

20

/

/

职教学院

/

/

2

4

省市下拨总名额(不含预科生名额)

289

488

232

1195

(二)捐赠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项目

学院

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4000/人)

李明霞女士纪念奖学金(3000/人)

商学院

7

2

法学院

4

1

教师教育学院

1

1

体育学院

2

0

人文与传媒学院

2

1

联合学院

1

1

外国语学院

2

1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5

2

音乐学院

1

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

1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5

1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5

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7

1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2

0

海运学院

9

4

海洋学院

7

1

医学院

9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0

数学与统计学院

2

0

食品与药学学院

4

0

阳明学院

/

/

总计

78

20

宁波大学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项目

学院

一档助学金(4000/人)

二档助学金2700元/人)

商学院

3

0

法学院

1

0

教师教育学院

1

0

体育学院

0

0

人文与传媒学院

1

0

联合学院

0

0

外国语学院

1

0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2

0

音乐学院

0

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0

1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1

0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1

0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

1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1

1

海运学院

3

0

海洋学院

1

0

医学院

2

0

马克思主义学院

0

0

数学与统计学院

1

1

食品与药学学院

1

1

阳明学院

2

3

总计

23

8

四、助学金评定工作要求

(一)助学金评定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助学金评定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鼓励学生发扬谦让、诚信、互助的精神,帮助学生正确对待个人得失。

(二)本次各类助学金采用网上评定的方式,各学院对申请学生的表现情况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详实的调查,找准资助对象,使有限的资助款真正资助给贫困学生,确保资助对象不错位

(三)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各学院根据评定条件和名额分配表,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助学金候选人名单和受助档次。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于116日前,将纸质版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捐赠助学金汇总表盖章报送至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四)获得捐赠助学金的学生,应以适当方式表达对捐赠人的感恩之情。学校要求每人写一封致捐赠人的感谢信并附近期生活照一张,书信要求称谓准确、内容真实,语言通顺、感情真挚、无错别字、不能抄袭。各学院进行检查审核后,照片及感谢信以文件的形式以学院为单位,于11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ulu@bctuijian.com。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的称呼统一为尊敬的姚锦华先生,李明霞女士纪念奖学金的称呼统一为尊敬的邵永普先生

五、监督与投诉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负责学院助学金评定的过程控制和指导监督,并在评定期间设立咨询、投诉信箱和电话,受理学生的咨询和投诉。师生们对受助人选有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及时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一般不予受理。

咨询、监督电话:87609435

投诉邮箱:[email protected]

办公地点黄庆苗楼313

人:俞璐

联系邮箱:yulu@bctuijian.com

附件:2020-2021学年助学金相关附件材料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学生社区党工委                           

        20201027


学生工作
通知公告 学生党建 奖助学金 创新创业 学生活动 就业指导 制度流程 INTERNATIONAL STUDENTS 相关下载
转发: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 本科生各类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编辑:发布时间:2020-10-27

各学院:

为认真做好各类助学金评定工作,充分发挥助学金的激励、资助和育人功能,根据《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工作实施办法》、《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助学金相关文件和捐赠助学金评选条例,现将2020-2021学年助学金评定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选工作中务必做到四个公开,即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要切实增强信息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现象。

(二)坚持民主监督原则。在评选工作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师生意见,自觉接受师生们的监督。

(三)坚持规范化操作原则。在评选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各类助学金评定条件和标准确定资助对象,严格按照程序组织实施。

二、评选条件

申请各类助学金的同学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无不及格项,本学年无违纪处分;

3. 家庭经济困难,当年被认定为我校学生资助对象(列入当年学生资助对象档案,下同),生活俭朴;或者是虽没被认定为当年的学生资助对象,但因遭受天灾人祸,造成临时家庭经济困难的;

4. 学习勤奋刻苦,积极要求上进。

(一)浙江省高校国家助学金

浙江省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一档和二档,一档每生每年4500元,二档每生每年2700元(均按月发放)。

资助标准:

1. 一档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必须是当年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被认定为“特殊群体”的学生优先资助。

2. 二档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原则上应是当年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因遭受天灾人祸、造成临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学院查实可予资助。

(二)宁波市高校国家助学金

宁波市高校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一档每生每年5500元,二档每生每年2860元(均按发放)。

资助标准:

1. 一档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必须是当年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对象中“特殊群体”的学生;

2. 二档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原则上应是当年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因遭受天灾人祸、造成临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学院查实可予资助。

(三)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

2020年评定名额为78名,每生每年资助金额为4000元。

评定条件:

1. 学习勤奋刻苦、学习积点分在班级前40%,无必修课程(含模块必修课程)不及格;

2. 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有3项以上为优秀

3.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

(四)李明霞女士纪念奖学金

2020年评定名额为20名,每生资助金额为3000元。

评定条件:

1. 本学年学习积点分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50%

2. 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大者优先。

宁波大学助学金

宁波大学助学金分为一档和二档,一档每生每年4000元,二档每生每年2700元。

资助标准:

1. 一档宁波大学助学金获得者必须是当年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对象中“特殊群体”的学生;

2. 二档宁波大学助学金获得者原则上应是当年被认定为宁波大学学生资助对象的学生;因遭受天灾人祸、造成临时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学院查实可予资助。

三、名额分配表

各类助学金的名额基本上是按照今年学生资助对象的认定情况,结合各学院的学生人数以及有关规定进行分配的,同时还考虑了定向捐赠的因素。

(一)国家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

省一档

(4500/人)

省二档

(2700/人)

市一档(5500/人)

市二档(2860/人)

商学院

23

49

19

121

法学院

10

27

9

65

教师教育学院

5

18

4

45

体育学院

7

12

5

29

人文与传媒学院

8

16

7

38

联合学院

5

20

4

48

外国语学院

7

25

6

61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14

39

12

94

音乐学院

2

3

2

8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7

26

5

63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15

19

13

46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14

19

11

45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1

21

17

52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7

14

6

35

海运学院

30

74

25

181

海洋学院

21

15

17

37

医学院

29

20

24

49

马克思主义学院

3

2

2

4

数学与统计学院

7

13

6

32

食品与药学学院

9

12

8

30

阳明学院

45

44

28

108

少数民族预科生(名额单列)

10

20

/

/

职教学院

/

/

2

4

省市下拨总名额(不含预科生名额)

289

488

232

1195

(二)捐赠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项目

学院

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4000/人)

李明霞女士纪念奖学金(3000/人)

商学院

7

2

法学院

4

1

教师教育学院

1

1

体育学院

2

0

人文与传媒学院

2

1

联合学院

1

1

外国语学院

2

1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5

2

音乐学院

1

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2

1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5

1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5

1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7

1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2

0

海运学院

9

4

海洋学院

7

1

医学院

9

2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0

数学与统计学院

2

0

食品与药学学院

4

0

阳明学院

/

/

总计

78

20

宁波大学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项目

学院

一档助学金(4000/人)

二档助学金2700元/人)

商学院

3

0

法学院

1

0

教师教育学院

1

0

体育学院

0

0

人文与传媒学院

1

0

联合学院

0

0

外国语学院

1

0

潘天寿建筑与艺术设计学院

2

0

音乐学院

0

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

0

1

材料科学与化学工程学院

1

0

机械工程与力学学院

1

0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1

1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1

1

海运学院

3

0

海洋学院

1

0

医学院

2

0

马克思主义学院

0

0

数学与统计学院

1

1

食品与药学学院

1

1

阳明学院

2

3

总计

23

8

四、助学金评定工作要求

(一)助学金评定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助学金评定的组织实施工作。要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引导,鼓励学生发扬谦让、诚信、互助的精神,帮助学生正确对待个人得失。

(二)本次各类助学金采用网上评定的方式,各学院对申请学生的表现情况和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要进行严格的审查和详实的调查,找准资助对象,使有限的资助款真正资助给贫困学生,确保资助对象不错位

(三)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各学院根据评定条件和名额分配表,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确定助学金候选人名单和受助档次。在学院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于116日前,将纸质版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名单备案表、捐赠助学金汇总表盖章报送至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四)获得捐赠助学金的学生,应以适当方式表达对捐赠人的感恩之情。学校要求每人写一封致捐赠人的感谢信并附近期生活照一张,书信要求称谓准确、内容真实,语言通顺、感情真挚、无错别字、不能抄袭。各学院进行检查审核后,照片及感谢信以文件的形式以学院为单位,于116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yulu@bctuijian.com。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的称呼统一为尊敬的姚锦华先生,李明霞女士纪念奖学金的称呼统一为尊敬的邵永普先生

五、监督与投诉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负责学院助学金评定的过程控制和指导监督,并在评定期间设立咨询、投诉信箱和电话,受理学生的咨询和投诉。师生们对受助人选有意见,应在公示期间及时反映,公示期之后,再有异议者,一般不予受理。

咨询、监督电话:87609435

投诉邮箱:[email protected]

办公地点黄庆苗楼313

人:俞璐

联系邮箱:yulu@bctuijian.com

附件:2020-2021学年助学金相关附件材料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发展与服务处/学生社区党工委                           

        20201027


附件: 2020-2021学年助学金相关附件材料.zip
快速入口  SHORTCU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