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国务院、中央军委《征兵工作条例》的有关政策规定,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已全面展开网上兵役登记、应征报名和政策咨询工作。为做好我校2021年上半年大学生征兵入伍工作,激励大学生从军报国之志。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应征条件
1、年龄条件
应征男兵:年满18至22周岁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1999年1月1日-2003年12月31日出生) ;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高校毕业生,年满18至24周岁。
应征女兵:年满18至22周岁的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2021年上半年女兵征集,年龄放宽至23周岁。
2、政治条件
征集服现役的公民要符合《征兵政治审查工作规定》要求,必须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人民军队,遵纪守法,品德优良,决心为抵抗侵略、保卫祖国、保卫人民的和平劳动而英勇战斗。
3、身体条件
男性身高:160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
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准分子激光手术后半年以上,无并发症,视力达到相应标准。
内科: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呈阴性,等等。
具体条件参见全国征兵网上《应征公民体检标准》。
二、报名时间
应征男兵报名时间:
上半年:2020年12月10日-2021年2月20日
下半年:2021年4月1日-2021年8月15日
应征女兵报名时间:
上半年:2020年12月10日-2021年2月15日
下半年:2021年6月26日-2021年8月15日
三、报名流程
1、登记报名:
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信息,(提示:男兵报名前须先在网上完成兵役登记,从校所在地应征入伍的,应征地填写“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宁波大学”)报名成功后男兵自行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存根》(一式一份);女兵自行下载打印《应征女兵网上报名及审核表》、《应征女兵网上报名及审核表存根》(一式一份)。到学院的学工办对本人在校期间学习情况及表现进行鉴定,并加盖学院行政公章,在校生开具在读证明、应届毕业生须毕业证书复印件,在校所在地应征入伍,交校军训征兵办公室审核,回原籍所在地应征入伍,交应征地乡镇街道武装部审核。
2、初检初考:
应征大学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按规定的时间到校军训征兵办公室或所属乡镇(街道)武装部参加目测体检和政治初步考核。
3、体检政考:
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县(区)级征兵办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本人,按照通知要求,携带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直接参加应征地县(区)级征兵办组织的体格检查,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同步展开政治联合考核。
4、役前教育:
县(区)级征兵办组织体检和政考双合格人员进行为期1周左右的役前教育训练,以思想教育为主、军事训练为辅,并同步开展体格抽查复查工作。
5、预定新兵:
县(区)级征兵办对体检和政考双合格并完成役前训练的应征青年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
6、张榜公示:
对预定新兵名单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7、批准入伍:
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县(区)级征兵办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
具体以上级兵役机关通知要求执行。
相关手续办理参见附件二。
四、优惠政策
1、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2、复学转专业。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3、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4、免修军事技能。退役大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5、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6、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7、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任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地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五、相关说明
1、大学生应征入伍关乎国家强军目标建设,学校、学院应积极鼓励和动员大学生从军入伍,激励大学生携笔从戎献青春,建功立业护国安邦的理想信念,请各学院按征兵工作要求,积极动员和引导学生参军入伍。
2、请各学院认真排摸每个符合身体条件的学生,加强引导和动员,做到宣传广、底数清、情况明,同时结合当前就业形势,尽可能发动应(往)届毕业生报名参军,学院排摸结果形成《大学生应征入伍意向排摸汇总表》详见附件一,并请于2021年1月20日前将电子稿发至送校征兵办公室,邮箱:[email protected]
3、校征兵办公室常年接受征兵工作政策咨询,学院辅导员和学生个体如有相关问题可及时与校军训征兵办公室联系(地点:黄庆苗楼315室;办公电话:87600790)。
联系人:王老师 俞老师
电话:18258782681(552681) 13705746166(696167)
附件一:大学生应征入伍意向排摸汇总表
附件二:大学生入伍、退役、资助业务办理流程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