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宁波大学国际化发展,加快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着力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人才,感受海外校园学术及文化氛围、享受优质教学资源,2021年度 “包玉刚宁波大学海外青年交流基金”拟资助选派优秀在校研究生赴海外名校学习研修。现将基金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金资助规定
1、资助对象和条件:赴国外、境外高校开展访学、研修的本校中国籍全日制非定向研究生,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校期间学业成绩平均分80分以上且无不及格课程,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
2、资助名额:2021年度选派名额不多于15名
3、资助金额:20000元/人
二、申请和选拔
1、申请人自行联系国外高校获取访学录取信,或者通过学校交换生项目(附件1合作院校推荐)获取录取信;同时,填写附件2《包玉刚宁波大学海外青年交流基金申请表》,和申请表中所要求的佐证材料一并递交学院审核。
2、学院对申请人递交的表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并按照推荐先后顺序排列名单汇总表(附件3)。
3、对于学院推荐的学生,由国际处和研究生院共同初评,提交评审委员会进行审定,并按综合评定情况进行排序,最终确定20名候选人。
4、 20名候选人通过导师联系或参加国际处项目等方式申请海外名校(如学生在申请项目时已获得海外名校的录取通知书,则无需再申请,可在申请时直接递交录取通知复印件)。如20名候选人都得到海外名校的录取通知且获得签证确认成行,按候选名单排序先后确定受资助的15名学生,如排序在先的候选人未能获得学校录取通知书或签证,无法成行,则受资助者顺延到后一位。
5、最终获资助人员名单经公示并发文后报计财处发放资助给学生。
6、排序在后未能获得本访学基金资助的候选人,如得到海外名校的录取通知,可根据《宁波大学学生出国(境)学习交流资助办法(试行)》申请访学资助1.5万元。
三、注意事项:
1、受资助学生需向国际处递交录取通知书、签证和机票复印件后,方可获得资助。
2、该项目资助的海外名校访学任务必须在2021年度内出国成行,线上项目不予资助。
3、五分制课程成绩折算标准:优-95,良-85,中-75,及-65,不及格-55;两级制课程不计入课程平均分计算。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包玉刚宁波大学海外青年交流基金”申请的组织和审核工作,于2021年4月12日之前将申请表和汇总表交到国际处(安中大楼603室),汇总表电子版发到:[email protected]。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严洁
联系电话:0574-87600672
国际处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