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RIP)管理细则(修订)》的有关规定,宁波大学2011年SRIP项目结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宁波大学2011年立项的SRIP项目。
二、结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宁波大学2011年SRIP项目结题报告,并由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提交至学院分团委。
2、请各学院分团委积极做好本院SRIP立项项目结题组织工作。负责收集、整理本院学生SRIP立项项目结题报告、SRIP项目研究成果,并认真整理制作结题汇总表,并在学生SRIP项目结题报告相应栏目填写学院审查意见和盖章。
三、注意事项
1、汇总表中统计的各类信息务必准确,其中学生学号及教师编号将用于统一进行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和教师工作量认定。同时,结题后,学校将根据各学院结题上报信息为准为各项目颁发结题认定书。
2、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结题的,经指导老师签字同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延期结题,但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须在SRIP项目结题汇总表中注明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延期申请。
3、各学院将结题报告书面材料(一式一份)和电子材料于3月8日前交院分团委科研部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学工办:姚小斌614849;分团委科研部:林佩佩,联系电话:513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