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实施办公室的通知要求,2011年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提前至2010年12月底前进行。为保证工作完成质量,选拔、推荐最优秀的学生科研项目,学校从即日起受理项目申报工作,请各学院积极动员、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
1.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大学生创新研究成果。
2.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培育一批具有一定应用价值和商业潜力的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3.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对象为在校研究生及其团队。旨在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的指导、服务、交流平台,为研究生创业提供良好的场地环境、创业指导和培训等相关服务,培育和发现优质的科技经济项目和高素质的创新人才。
二、申报要求
1.每个项目需配置至少一位专业指导教师,项目研究内容必须与相关指导教师在研课题相结合。
2.项目负责人上一学年积点分必须名列年级50%以内,且相关专业课程成绩名列班级20%。
3.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科研、组织管理及协调能力,并在毕业离校以前完成项目研究工作,鼓励同学组队联合申报(总人数不超过5人)。项目参与人员中本、专科生须以2009级为主,研究生以2010级为主。
4.2010年宁波大学学生科研储备项目负责人原则上不得作为负责人申报本项目。曾参与校级SRIP课题研究但未能按时结题的学生,不能作为负责人申报本项目。
5.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申请一项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除项目负责人外前两位)同期参与研究的项目数不得超过两项。
二、申报程序
1.学院动员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教师提供学生项目建议选题。
2.在征集选题的同时,选拔符合条件且愿意承担课题研究的同学作为候选课题负责人。
3.各学院根据可推荐项目数(见附件一),遴选项目选题,并与相关指导老师一起,选拔确定推荐项目选题和项目负责人。
4.校团委汇总申报项目,组织若干专家组进行评审,选拔确定我校2011年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推报项目。
5.未推报项目,将列为2011年宁波大学SRIP重点课题,予以立项。
四、项目管理
项目参照《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附件:
1、各学院可推荐项目分配表
2、关于印发〈浙江省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计划(新苗人才计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3、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申报书
4、大学生科技成果推广项目申报书
5、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项目申报书
6、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