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选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班集体、文明寝室和其他优秀学生团队等。
二、评选条件
1、集体的特色明显、业绩突出。
2、集体成员模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现象。
3、集体各项制度健全,成员集体荣誉感、团队意识强。
三、相关要求
1
、每个学院
/
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推荐
1
个,学校在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推荐
6
个宁波市“先进大学生集体”候选人报送市高校办。
2、
“其他优秀学生团队”(学生社团、创业团队等)按照“谁主管谁推荐”的方式确定推荐学院
/
部门。
注:宁波市高校荣誉奖与学生有关的共有三项:优秀大学生、先进大学生集体、大学生励志标兵,其中优秀大学生由“十佳学生”(本专科学生)和研究生组成(本年度再另行评选),组成的比例由学工部、研工部协商解决,本年度宁波市优秀大学生由“十佳学生”中的前8名(评选时满票获评十佳学生)和2名研究生组成。
符合条件并意向申报学生请于12月9日4:00前将材料上交医学院至真小楼学工办104室,程桑老师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