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届毕业生毕业在即,为更好地完成资助的后续工作,现要求曾受过各类资助(包括纪金标爱心助学贷款、慈善助学金、江盈助学金、姚祥兴邹星缘助学金、卓新助学金、香港甬港联谊会家乡慈善助学金、家家乐助学金、新长城自强助学金)的毕业生,填写《宁波大学受资助毕业生情况反馈表》(附件)。
各受过资助的毕业生,请下载并填写好表格,于5月15日之前交医学院学工办。联系人:华启航。电话:87600535,522025。
附件:宁波大学受资助毕业生情况反馈表.doc
医学院学工办
2010.0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