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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
(研究生)2011届优秀硕士毕业生评选通知
2010-11-18  
 

医学院2011届优秀硕士毕业生评选(初评)细则

根据学校通知,2011届省级、校级优秀硕士毕业生评选工作正式启动,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评选细则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时间安排

1、名额分配

医学院2011届研究生人数总计51人,学校下达医学院校级优秀研究生名额为7名,省级优秀硕士生为3名,省级优秀研究生从校优获得者中评出(省优同时兼得校优),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专业

总人数

校级优秀毕业生(14%

省级优秀毕业生(5%

08级外科

16

2(做好排名)

 

3

08级流病

10

1

08级内科

12

2(做好排名)

08级生化

13

2(做好排名)

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各专业组成评审组自行评出,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全年级竞争,择优评出。评审结束请组长把名单上报学工办,上报表格包括以下字段:学院、专业、姓名、学号、性别、学历、生源地、政治面貌、身份证号、获奖情况、德育情况,备注。用EXCEL表格形式上报,要有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省级优秀推荐人请在备注栏注明。

2、评选时间安排及评选流程
1 1118—— 1127:组长负责通知到每一位同学,符合条件学生填写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递交本专业评审小组通过(每组组成8——10人的评审小组,人数不足可以全体同学参加)。省级优秀毕业生须由班级成立评审小组评审推出(班级评审小组可由班长、班干部、专业组长、班级普通同学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12人),省优候选人确定后再请候选人自行到医学院学工办填写省优推荐表。共推出7名校级优秀毕业生,其中包括3名省级优秀毕业生。

21127日——1129日:入选汇总名单报至学院审核通过并在学院公示3天,名单上报学校学生处。

二、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毕业生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能模范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大学生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在校期间得过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各类捐赠奖学金、或得过市级及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无学位课不及格,通过学校中期考核;

3)热心为集体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能在校、院组织的各项学科竞赛及各类公益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4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有2篇及以上论文发表(须为第一作者;或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其中至少1篇为核心期刊以上级别论文,或在省(市)级各类科技竞赛中获过奖,或在其他的技术创新及科研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

5毕业前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或达不到毕业要求将取消校级优秀毕业生资格。

省级优秀毕业生基本条件:

在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资格的基础上择优评出,校优评定时排名第一的可作为候选人。综合评审依据: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同学课题、项目、论文成果的级别、数量、公共课程考试平均分及为班级同学服务、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综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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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2011届优秀硕士毕业生评选通知
编辑:发布时间:2010-11-18

医学院2011届优秀硕士毕业生评选(初评)细则

根据学校通知,2011届省级、校级优秀硕士毕业生评选工作正式启动,结合我院学生实际情况,特制定评选细则如下 

一、名额分配及时间安排

1、名额分配

医学院2011届研究生人数总计51人,学校下达医学院校级优秀研究生名额为7名,省级优秀硕士生为3名,省级优秀研究生从校优获得者中评出(省优同时兼得校优),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专业

总人数

校级优秀毕业生(14%

省级优秀毕业生(5%

08级外科

16

2(做好排名)

 

3

08级流病

10

1

08级内科

12

2(做好排名)

08级生化

13

2(做好排名)

校级优秀毕业生由各专业组成评审组自行评出,省级优秀毕业生在全年级竞争,择优评出。评审结束请组长把名单上报学工办,上报表格包括以下字段:学院、专业、姓名、学号、性别、学历、生源地、政治面貌、身份证号、获奖情况、德育情况,备注。用EXCEL表格形式上报,要有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省级优秀推荐人请在备注栏注明。

2、评选时间安排及评选流程
1 1118—— 1127:组长负责通知到每一位同学,符合条件学生填写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见附件),递交本专业评审小组通过(每组组成8——10人的评审小组,人数不足可以全体同学参加)。省级优秀毕业生须由班级成立评审小组评审推出(班级评审小组可由班长、班干部、专业组长、班级普通同学代表组成,人数不得少于12人),省优候选人确定后再请候选人自行到医学院学工办填写省优推荐表。共推出7名校级优秀毕业生,其中包括3名省级优秀毕业生。

21127日——1129日:入选汇总名单报至学院审核通过并在学院公示3天,名单上报学校学生处。

二、评选条件:

校级优秀毕业生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能模范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大学生行为规范,以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在校期间得过各类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各类捐赠奖学金、或得过市级及以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无学位课不及格,通过学校中期考核;

3)热心为集体工作,乐于为同学服务,能在校、院组织的各项学科竞赛及各类公益活动中起带头作用;

4有一定的科研成果:在国内外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上有2篇及以上论文发表(须为第一作者;或导师排名第一,本人排名第二),其中至少1篇为核心期刊以上级别论文,或在省(市)级各类科技竞赛中获过奖,或在其他的技术创新及科研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

5毕业前受学校警告以上处分或达不到毕业要求将取消校级优秀毕业生资格。

省级优秀毕业生基本条件:

在符合校级优秀毕业生资格的基础上择优评出,校优评定时排名第一的可作为候选人。综合评审依据: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同学课题、项目、论文成果的级别、数量、公共课程考试平均分及为班级同学服务、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综合考评。

附件: 附件3:汇总表模板.xls 附件2:汇总各类硕士优秀奖学金名单.xls 附件1: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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