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宁大政〔2009〕121号,以下简称《办法》,附件1)的相关规定,现将2010年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具有宁波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不含毕业班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创新基金用于资助宁波大学在校研究生开展学术创新研究活动,重点支持学术思想新颖、研究目标明确、研究方法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切实可行的研究项目。
项目的研究内容符合以下标准之一者,可以申请资助:
(一)选题为本学科前沿,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
(二)在理论上或方法上具有创新性,可望取得突破性的成果。
(三)具有重大的实践应用价值。
三、资助项目类别及资助经费
(一)资助项目类别分为一般项目、重点项目。
(二)资助经费为:
1.
一般项目:自然科学类1,200元/项,人文社科类800元/项;
2.
重点项目:自然科学类3,000元/项,人文社科类2,000元/项。
四、推荐和评审原则
(一)实行限额推荐原则。2010年度推荐项目数根据学院非毕业研究生数分配,每个学院可推荐的项目数详见附件2。
(二)遵循“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评审原则。学院需严把推荐关,对于可行性差、缺乏创新等项目一律不推荐。
项目研究内容完全为导师立项的课题内容者不推荐。
(三)实行差额录取原则。学校将对推荐上来的项目分自然科学类和人文社科类两组进行评审,根据评审得分情况淘汰部分申请项目。2010年度预计资助项目57项(其中自然科学类30项,人文社科类27项)。
(四)根据评审得分高低确定资助类别。学校根据专家评审组给出的综合得分确定申请项目是否为重点项目。
五、申报时间及程序
资助项目的申报采取研究生本人申报、导师推荐、学院初审、专家评审组评审、学校审批的方式进行。其具体申请程序如下:
(一)3月18日。校党委研究生工作部(以下简称研工部)发布通知,并将申报工作通知学院。
(二)3月19日—4月19日。
1.
研究生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表》,附件3)和《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专家评审表》(以下简称《专家评审表》,附件4),每位申报者只能以第一作者身份申报项目1项。《申请表》经导师签署意见后提交至所在学院研究生秘书,同时将《申请表》和《专家评审表》的电子文档发至学院研究生秘书。
2.
学院根据推荐和评审原则将初审后的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研工部。
(三)4月20日—5月15日。
1.
研工部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确定资助项目和资助金额的建议名单。
2.
建议名单在校内公示3天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六、项目管理
按照《办法》进行项目管理。
七、注意事项:
1.
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推荐上来的申报项目不区分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项目类别由研工部根据专家评审组评分统一进行分类。
2.
本年度项目的专家综合得分将作为当年度的省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推荐依据。
八、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统一将《宁波大学研究生科研创新基金资助项目学院推荐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附件5)、《××学院关于上报2010年度校研究生创新科研项目材料的说明》(以下简称《说明》,参考格式见附件6)和《申请表》(需一式两份),于4月19日上午11:00前送至研工部(黄陈月莉楼305),同时将《汇总表》、《说明》、《申请表》和《专家评审表》的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陈利东、雷金涛,电话:87609137(9137),短号578471。
研究生院(筹)、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0
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