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为切实做好2020年暑期学生留校住宿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办理主体 |
时间 |
内容 |
相关说明及流程 |
学生 |
6 月22日至28日 |
学生本人提出留宿申请 |
学生在今日校园app中点击宁波大学公寓进入界面,点击公寓申请里的假期留宿申请,完善学生信息、留宿原因之后,点击提交,等待院系辅导员审批通过。 |
学院 |
6 月22 日至30日 |
学院审批,汇总留宿名单 |
各学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审批,对符合条件的予以通过,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并注明原因。 |
学生社区 |
7 月1 日至2 日 |
审核名单 |
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对各学院予以通过的申请进行审核。 |
学生社区 |
7月3日 |
公示,留宿 |
暑期留宿方案审批通过,学生可通过公寓系统查询。 |
注意事项:
1.允许学生暑假留校学习。对于因研究、学习、实践等正当理由,确需留在学校住宿的,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各学院审批后方可留校住宿;未经审批同意的,一律不得留宿。暑期留校学生原则上全部在原寝室住宿,不集中安排住宿。另外特别说明:留校学生离开宁波市而不出浙江省的必须要请假报告行踪;离开浙江省视同为不留校,需等开学后才能返校;不接受暑期中途开始申请留校。建议目前疫情重点区的学生不要回家。留校学生不得随意变更住宿时间,如有特殊情况确需离校离寝的,应提前向学院提出离校申请,并到所在的宿舍楼管理员处办理注销假期住宿登记手续,注销后不再接受留校住宿申请。
2.本科及研究生毕业生不能申请暑期留宿;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上本校研究生需提前申请校内入住的学生若有暑期留宿需要的,须以研究生身份申请暑期留宿。
3.因公寓系统上暑期留宿申请学生提交申请后,学院即可实时审批,故学生申请环节和学院审批的操作环节,在时间上会有部分重叠,也使学院在审批暑假留宿工作上的时间更加充裕。
4. 暑期前学生社区服务中心将在学生社区内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并对假期无同学留宿的寝室进行拉电、贴封条;暑假期间未经学生社区服务中心批准的同学不得擅自启封进入学生宿舍。
5. 暑假期间学生宿舍楼实行24小时门禁通行,住宿学生凭学生证、校园一卡通等相关证件出入,未申请假期住宿的学生,须进入宿舍楼的一律进行登记。
6. 根据假期住宿的时间,进行每日线上签到;各学院可通过系统实时查看本学院留学生的实际签到情况。
医学院学工办/研工办
2020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