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师、研究生:
为更好地完成202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根据《宁波大学研究生奖助工作实施办法》([2022]40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评定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原则
1.增强评奖信息的透明度,做到“四个公开”,即条件公开、名额公开、程序公开和结果公开。
2. 体现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兼顾原则。
二、奖项名额及条件
医学院总名额为9名,其中博士研究生1名,硕士研究生8名。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3万元/人,硕士研究生人2万元/人。评定条件具体参见《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三、评定流程
1.学生申报(9月28日-9月30日)
研究生个人依据相关文件,本人自愿申请并如实填写《宁波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一)、《医学院国家奖学金汇总表》(附件二)、《2021-2022学年研究生奖学金综合评价分数汇总表》(附件三),根据要求将表格和佐证材料电子版(参照附件五整理)以“姓名+国家奖学金”命名并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纸质版提交至至真小楼306医学院研工办陆老师处。
2.学院审核(10月1日-10月7日)
学院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评定拟获奖候选人。
3.学院公示(10月8日-10月12日)
学院对奖学金评选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并受理异议。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审核公示。
联系人:陆老师
地址:至真小楼306
联系电话:0574-87600742
医学院学生服务中心研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