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大学2021—2022学年校历》安排和《宁波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2021年暑期轮休及工作安排的通知》(宁大政办〔2021〕28号)要求,现将学院暑期轮休期间的值班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起止时间及要求:
暑期自2021年7月12日(周一)开始,至9月1日(周三)结束;对各类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教师:教师要利用暑期做好备课及科研等工作。9月3日(周五)报到,9月6日(周一)正式上课。
管理、教辅人员:7月12日—9月1日期间实行轮休,9月2日(周四)报到上班。
老生:允许学生暑期留校,留校学生要利用学校资源加强学习和科学研究。9月3日(周五)老生报到注册,9月6日(周一)正式上课。。
学院将在以上报到日期汇总报到人数上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
二、值班地点:
除去双休日外,值班时间为8:30—16:00,地点为:医学院行政楼103室。
三、值班工作事项:
1.值班人员每天8:30准时到岗,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推诿拖延,不误办事;
2.负责接听、转达电话、传真,并转告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接待来学院参访客人、学生家长等;
3.负责取送报刊、信件等,并按类分发整理好,重要信件(挂号信、快件等)能及时送交本人或通知相关管理办公室负责人;
4.树立安全意识,每天上、下班巡视学院大楼,注意门、窗、水、电等,有无异常现象,发现问题,立即告知学院值班领导和总值班人员;
5.如遇有重大事件请立即告知值班领导和学校总值班;
6.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和交班工作(当天值班结束必须确认次日值班人员能够到岗值班);
7.学院会议室钥匙及信箱钥匙由值班人员每天向王长来楼门卫师傅交、取。
四、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1.继续做好师生暑期防疫工作。要求广大师生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无论是从思想上还是行动上绝不放松。广大师生要利用暑期时间做好学习、科研、教学准备等工作。师生须严格按照疾控部门要求和学校疫情防控管理各项规定,旅途中做好自我防护工作,尽量减少外出,不去人员密集的场所以及不得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教职工继续严格控制非公务、非紧急事由人员出国。
2.切实做好教职工暑期管理。教职工跨省出行活动,要求须提前履行好审批手续(登录“教职工外出审批”APP,由学院履行好外出审批手续),报备行程。假期新报到教师,特别是从国外回来报到的教师要根据进校的标准严格按相关程序进入校园。
五、实验室管理
暑期轮休期间,若有教师需用实验室从事教学科研工作,请到门卫师傅处登记出入时间。
六、留学生管理
留学生相关事务请直接联系学工办王杉群(686135/18758356135)
七、联络电话:
学校总值班:校宾馆508房间,电话:18958226600,87600717,666717
附件1:学院值班安排表
附件2:动物中心值班安排表
宁波大学医学院
2021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