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事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教师处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模范履行岗位职责,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努力工作。
高校推荐的专业技术人才须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已正式办理退休手续的不纳入推荐),近5年来取得的专业技术业绩、成果和贡献突出,并得到本地区、本系统同行专家的认可,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中,学术造诣高深,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或者研究成果有开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得到国内外同行专家公认,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技术研究与开发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或者长期工作在工农业生产和科技推广第一线,有重大技术突破,推动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国民经济发展;或者在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和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推广中业绩突出,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工作第一线,医术高超,治疗疑难、危重病症成绩突出;或者在较大范围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社会影响大,业绩为同行所公认。
4.在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行业,为解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提供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的科学理论依据,具有特殊贡献。
5.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中,成绩卓著,对社会发展和学科建设做出突出贡献,是学科领域的带头人。
6.在宣传文化领域,成绩卓著,对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学科建设、宣传文化领域改革创新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突出贡献,是本领域的带头人。
7.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工作第一线,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教育教学改革发挥了重大作用,具有国际领先的教育教学理念、坚实的学科教学理论基础和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在所从事的学科教学和教练执训领域中,能力和水平处于全国领先地位,起到带头和示范作用,为同行所公认。
8.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民生建设做出突出贡献。
二、推荐人选数量
学院不设推荐名额。我校原则上推荐1人,直属附属医院推荐1人,符合“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可不占指标申报。已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不得重复申报。
三、推荐程序
1.本人申请,填写《2020年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推荐人选情况简表》(附件1)和《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申报情况一览表》(附件2),于3月27日前发送至x[email protected]。
2.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按照民主评选、单位审核的程序提出初步推荐名单。
3.学院将推荐人选上报学校后;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议;候选人信息公示,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意见;校长办公会审议,确定拟推荐人选,报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