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2023级公共卫生、药学专硕研究生及相关学位点:
根据《宁波大学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环节管理暂行规定》(宁大政〔2012〕124号)(附件1)文件规定及研究生院发布的“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实践的通知”要求,我部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临床医学专硕除外)在学期间,必须参加由学校认可的专业实践项目,提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为学位论文选题和完成学位论文工作奠定基础。为做好2023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实践对象
全体2023级全日制公共卫生、药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专业实践基地
专业实践基地由研究生导师负责联系和确定,学校认可的专业实践基地包含:
1.学校、学院与相关单位建立的各类校内、外研究生创新实践基地(详见附件2);
2.导师横向科研项目所涉及的企事业单位;
3.经导师申报,学部批准认可的实践单位。
三、专业实践的时间要求
1、要求专业学位硕士生在企事业单位的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可以采取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其中集中实习时间不少于6个月。若国家专业学位教指委对相关专业学位的专业实践有具体要求的,按国家教指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2、专业实践可以从本学期末开始,具体开始时间由导师确定(一般不晚于今年9月)。
四、专业实践工作安排
1、9月10日前,各学位点制定并上交《专业实践工作方案》、《专业实践考核细则》。工作方案需包含学位点实习工作指导小组构成、实习目标、实习时间安排、实习基地、实习内容及考核要求、实习的组织、指导与管理等内容。材料电子版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2、7月12日或9月10日前,专硕生提交如下材料:
(1)《宁波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安全责任书》(附件3),7月12日前上交;
(2)《宁波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计划表》(附件4),要求由校内导师和实践单位指导教师共同指导制定,9月10日前上交;
(3)《宁波大学专业学位硕士实习信息汇总表》(附件5),9月10日前上交,由班长汇总全班信息生成全班的汇总表后发送电子版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上述材料纸质版由各班班长收齐后统一上交至:博彩导航 至真小楼302研究生教育中心,郭老师, 87609593。
3、2025年11月前(结束实习实践后),专硕生提交如下材料:
(1)《宁波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记录本》(附件6);
(2)《宁波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考核表》(附件7);
(3)a.成果报告(附件8)、b.总结座谈(附件9)、c.答辩(附件10)以上三种方式的材料模版选其一,需要根据本专业制定的考核细则要求准备(考核细则另行公布)。
上述材料纸质版由各班班长收齐后统一上交至研究生教育中心,联系方式同上。
4、2025年12月前:学位点按照《专业实践考核细则》规定组织完成考核,把含有实践考核结论的相关材料交至学部研究生教育中心。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专硕专业实践需要由校内导师和基地导师共同指导完成,原则上基地指导教师应具备宁波大学专硕导师或兼职导师资格,因目前博彩导航 基地导师人数可能不足,如今年的基地导师暂不具备导师资格,至少应具备导师基本条件,有研究生指导能力方可指导研究生实践,但务必在明年补申报导师或兼职导师资格,从明年起,基地指导教师原则上应具有宁波大学导师或兼职导师资格。
2、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请假应办理“请销假手续”,填报《宁波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请(销)假单》(附件11),“请(销)假单”跟“实践考核表”等材料一并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