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课程建设,促进我院研究生教育质量整体提升,根据《宁波大学医学院研究生教学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医政字〔2021〕34号)(附件1)文件要求,医学院将组织2022年度研究生课程建设的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申报原则
1.课程申报课程范围:此次申报支持学科为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资助课程为临床医学专硕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课程。
2.课程类型:分为一般课程建设与课程思政建设。
一般课程建设分线上、线上线下混合及线下三类,线上课程是指完全在线并适合研究生在线完成课程学习、阶段性测验、课程考核等全部环节并获得相应学分的课程;线上线下结合课程指供研究生在线完成课程学习、阶段性测试等环节,自行安排教师开展答疑、研讨、考核等工作的课程。线下课程指以面授为主的课程,以提升学生综合能力为重点,重塑课程内容,创新教学方法,较好发挥课堂教学主阵地的课程。
临床医学专硕类本年度仅支持一般线下课程和课程思政建设。
3.资助额度:
一般类课程:线上课程类项目资助不超过8万元/项,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类项目资助不超过5万元/项,线下课程类项目资助不超过3万元/项
课程思政:资助2万元/项
4.项目立项数:各一级学科根据申报数和专家评审意见,在学科经费允许的情况下确定最终立项项目数。
二、课程申报要求
申报课程一般应为相关一级学科开设核心课程,其负责人及成员应是实际授课人。近三年内容相近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往年未立项项目除外。其他申报条件参考附件1中申报要求。
三、工作程序
(一)项目申报
教师(团队)根据课程建设需求申报。请各位课程申报负责人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交课程立项相关申报书(附件2)和课程申报汇总表(附件3)的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需该课程当年度授课课程负责人审核签字)交至王长来楼A103,电子版发至[email protected],逾期不再受理。
(二)专家评审
采用统分结合的方式即统一评审、分开立项。学院聘请专家进行评审,根据专家评分结果分学科类型和申报类型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交由学院研究生教学委员会评议,依据各一级学科按照各自的年度预算确定立项数目,提出立项建议名单。
(三)项目公示与执行
将研究生教学委员会确定的建议立项名单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审议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发文。
立项课程教师(团队)根据项目申报书和附件1(一般类线上和线上线下结合类课程需同时参照课程制作要求(附件4))开展课程建设、实施、试用与改进。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9593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地址:王长来楼A103室
研究生教育中心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