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研究生院通知,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18〕106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21〕70号)等文件精神和产教融合试点城市建设工作部署,强化校企对接,形成产教深度融合发展新生态,宁波教育局组织开展了产教融合“五个一批”项目中的协同育人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通过协同育人项目,高校与企业建立更加紧密合作的人才培养机制,深化产教融合、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汇聚企业资源支持高校专业综合改革和创新创业教育,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促进高校人才培养与企业发展的合作共赢。本年度重点支持建设若干个现代产业学院、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基地、双师型教师和教学改革项目,并设立协同育人项目库。
二、重点支持方向
重点围绕“246”万千亿产业集群、“3433”服务业倍增发展、“225”外贸双万亿行动、“4566”乡村产业振兴等支持项目建设。本年度重点支持数字经济、互联网+、智能制造、人工智能、机器人与先进装备制造、新工科、新文科等方向的协同育人项目。
对专业硕士研究生教育及实践具有推动意义的协同育人项目。
三、申报要求
1.申报项目
项目类型分别为产教融合人才培养基地、双师型教师、教学改革项目三类。
2.学校总申报名额
除双师型教师为5项外,其他两类项目我校申报的名额均为3项。
3.申报条件
(1)参照《宁波市加快推进产教融合“五个一批”建设工作方案(未发布稿)》(附件2)。
4.申报程序
各位申报人应于2022年1月3日中午12:00前将申报材料和相关证明提交研究生教育中心。
5.申报材料
申报人填写提交申报书(WORD格式、企业盖章PDF格式各1份,校章可以先不盖,待正式提交时再盖)、申报项目汇总表(见附件7,EXCEL格式)及平台运行成效、成果和相关政策、保障措施、规章制度等必要支撑材料,统一压缩打包并命名(格式:“***医学院协同育人项目申报材料”)。
6.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 人:郭莎莎
联系电话:0574-87609593
联系邮箱:[email protected]。
研究生教育中心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