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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关于做好医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2-01-10 郭莎莎 
 

各教学基地、各位老师:

接学校相关通知,医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招生资格评定工作正式启动,请各单位和个人对照《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聘任管理办法》(宁大政〔2021〕113号)(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做好本年度博导资格的申报和评定工作。

一、评定对象

在我校临床医学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相近学科、交叉学科范围内,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一般为在博士生指导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在岗人员。

本次评定的是我校2023、2024年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资格,根据《办法》精神,已在2021年申请获得2022年、2023年博导招生资格者,无需参加此次评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不在名单中的导师则需要重新申请,各基地务必通知到位,尤其是需要重新认定的老师。

二、基本条件

具体基本条件按《办法》第四条至第十四条执行。其中,需特别说明的是:

1.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是指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2.“在研”项目,是指文件或合同核定的计划完成截止时间在2022年1月1日及以后的项目。

3.“上一年”主持结题项目,是指项目结题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的项目。

4.“近2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近3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以此类推。

5.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按照文件执行。本次修订后的博导遴选的科研条件以科研部门的业绩评价为标准,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学术论文均对应新的业绩分类标准进行评价,详见附件3。

6.本次遴选仅包含导师资格评定,不包含招生指标分配,招生指标不依据导师资格的获评而自动获得。

三、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请和教学基地初审

本年度遴选工作线上开展,申报网址详见医学院官网//yxy.bctuijian.com/,博彩导航点击右侧快捷链接-信息门户系统即可进入。

1、个人申报操作流程如下:

①账号注册与登录:各教学基地教师向本单位管理员申请系统账号和密码(本单位管理员详见附件4,登录所需账号和密码由各基地管理员设置),院内教师如无账号可联系谭老师申请。已注册的账号可直接登录,如您忘记密码请联系本单位管理员进行重置,重置后请及时更改密码。

②系统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和教学科研信息:凭账号(一般为姓名全拼)和密码登录系统后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教学与科研管理页面下录入完善相关信息,首次填报请尽可能完整填报。

③导师资格申请:系统进入人才服务—导师资格申请,完成导师资格申请信息勾选和填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5,您也可在进入系统后右上角点击“使用帮助”获取,每模块最多限选3项)

④关注系统审核状态:首次申请博导资格者,待学位点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6,以下简称《申请表》),将《申请表》、佐证材料(按顺序合订成每人1册)报送各教学基地管理部门;院内教师材料交至研究生教育中心。

(注:在宁波大学科技处科研管理和科研服务管理系统录入的项目可不提供佐证。2020年前的成果在//10.22.107.34:8080/XMCX.aspx?CXTYPE=ZXXM校内IP可查询的项目、论文成果等可不提供佐证,下同);

2、教学基地管理员操作流程如下:

1.在系统中生成本单位申请人的个人系统账号并下发(建议账号设置为个人姓名拼音)

2.系统中审核本单位申请人员材料,对不符合申请条件者请及时退回,全部审核完毕后提交学位点进行审核。

3.按要求收集和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并上交至学院。

(二)一级学科博士点负责人根据博导招生资格评定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进行线上资格审核,并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

(三)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提交研究生院。

申请兼职博士生导师的基本条件和流程与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评定一致,须在备注栏标明兼职博导,兼职博士生导师不具备独立招生资格。

四、工作安排

1、2月8日前,申请人员进入系统完成导师资格申请,逾期不予申报。

2、2月10日前,各教学基地管理部门负责教师完成本单位申请人员的系统审核。

3、2月15日前,一级学位点负责人完成系统审核。

4、2月15日-2月18日,首次申请人员将《申请表》、佐证材料(按顺序合订成每人1册)报送各教学基地管理部门;重新申请博导资格人员无需提交《申请表》,完成系统审核即可,学院将按照申请比例组织抽检工作。

5、2月23号前,请各教学基地管理部门将以下材料交至学院,纸质版应加盖部门公章。(佐证材料如审核通过,须加盖单位公章方予以认可)

(1)首次申请人员的《申请表》及全部佐证材料(单独合订成册报送)(电子、纸质各1份)

(2)《宁波大学“博导招生资格评定”科研信息汇总表》(附件7)(电子、纸质各1份);

请注意资格免审人员也一并填入此表,并注明免审原因,免审人员可省略填写科研项目和成果信息。

6、2月24号前,2022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评定拟推荐名单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7、研究生院对学院递交的评定材料进行复审,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和表决,表决结果经公示无异议,报分管校长审定批准,发文公布。

五、其他事项

1.《申请表》仅供首次申请人员填写,其他人员无需再填;表中“近2年”、“近3年”的时间范围,参照本通知第二条“基本条件”执行。

2.科研项目级别按科研部门标准认定《宁波大学科技类科研项目级别认定办法》(宁大政〔2019〕172号)(附件8)认定;国内重要出版社认定参照《2016版宁波大学国内重要出版社目录》(宁大政〔2015〕137号)(附件9)。

3.SCI分区查询,SCI分区表网址:www.fenqubiao.com账号密码为nbdxkjc,限校内IP使用。如无校内IP,可使用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分区表(微信小程序)等权威网站查询2021年基础版分区。分区标准按科技处认定。

4.系统上传的论文佐证请严格按照佐证示例模板(附件10)在系统进行上传,英文文章必须提供收录证明和分区证明,中文文章包含封面目录正文与封底。

项目相关佐证请提交项目合同书(或立项书,项目批准通知,经费用款计划表等),必须包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计划起止时间,核定经费等;横向项目同时需提供到账金额证明。

5.我院博导一级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拟招生二级专业方向名称选择可参考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1),每年具体招生方向依据当年度招生简章确定。

6.《办法》中涉及的《2016版浙大版核心和一级期刊目录(自然科学类)》详见附件12,《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详见附件13。

7.申请人应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如信息有重大失误或存在造假行为,申请人招生资格申请暂停两年。各教学基地参评单位请严格按文件的基本条件,仔细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对单位提交材料在学院审核环节出现2人次以上退回或信息不实、存在造假行为的,将酌情扣减该单位博导评定指标,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该单位本年度参评资格。

为确保学院整体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位按上述时间安排,及时完成本年度对应工作,谢谢配合。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959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办公地址:王长来楼A103室

研究生教育中心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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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医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评定工作的通知
编辑:郭莎莎发布时间:2022-01-10

各教学基地、各位老师:

接学校相关通知,医学院2022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招生资格评定工作正式启动,请各单位和个人对照《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与聘任管理办法》(宁大政〔2021〕113号)(附件1,以下简称《办法》)做好本年度博导资格的申报和评定工作。

一、评定对象

在我校临床医学一级博士学位授权学科或相近学科、交叉学科范围内,具有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一般为在博士生指导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在岗人员。

本次评定的是我校2023、2024年博士研究生的招生资格,根据《办法》精神,已在2021年申请获得2022年、2023年博导招生资格者,无需参加此次评定具体名单详见附件2。不在名单中的导师则需要重新申请,各基地务必通知到位,尤其是需要重新认定的老师。

二、基本条件

具体基本条件按《办法》第四条至第十四条执行。其中,需特别说明的是:

1.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是指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人员。

2.“在研”项目,是指文件或合同核定的计划完成截止时间在2022年1月1日及以后的项目。

3.“上一年”主持结题项目,是指项目结题时间在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0日的项目。

4.“近2年”是指2020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近3年”是指2019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以此类推。

5.科研项目和科研成果按照文件执行。本次修订后的博导遴选的科研条件以科研部门的业绩评价为标准,2019年、2020年、2021年的学术论文均对应新的业绩分类标准进行评价,详见附件3。

6.本次遴选仅包含导师资格评定,不包含招生指标分配,招生指标不依据导师资格的获评而自动获得。

三、申请流程

(一)个人申请和教学基地初审

本年度遴选工作线上开展,申报网址详见医学院官网//yxy.bctuijian.com/,博彩导航点击右侧快捷链接-信息门户系统即可进入。

1、个人申报操作流程如下:

①账号注册与登录:各教学基地教师向本单位管理员申请系统账号和密码(本单位管理员详见附件4,登录所需账号和密码由各基地管理员设置),院内教师如无账号可联系谭老师申请。已注册的账号可直接登录,如您忘记密码请联系本单位管理员进行重置,重置后请及时更改密码。

②系统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和教学科研信息:凭账号(一般为姓名全拼)和密码登录系统后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教学与科研管理页面下录入完善相关信息,首次填报请尽可能完整填报。

③导师资格申请:系统进入人才服务—导师资格申请,完成导师资格申请信息勾选和填报。(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5,您也可在进入系统后右上角点击“使用帮助”获取,每模块最多限选3项)

④关注系统审核状态:首次申请博导资格者,待学位点审核通过后下载打印《宁波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申请表》(附件6,以下简称《申请表》),将《申请表》、佐证材料(按顺序合订成每人1册)报送各教学基地管理部门;院内教师材料交至研究生教育中心。

(注:在宁波大学科技处科研管理和科研服务管理系统录入的项目可不提供佐证。2020年前的成果在//10.22.107.34:8080/XMCX.aspx?CXTYPE=ZXXM校内IP可查询的项目、论文成果等可不提供佐证,下同);

2、教学基地管理员操作流程如下:

1.在系统中生成本单位申请人的个人系统账号并下发(建议账号设置为个人姓名拼音)

2.系统中审核本单位申请人员材料,对不符合申请条件者请及时退回,全部审核完毕后提交学位点进行审核。

3.按要求收集和汇总本单位申报材料并上交至学院。

(二)一级学科博士点负责人根据博导招生资格评定的基本条件对申请人进行线上资格审核,并向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

(三)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后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提交研究生院。

申请兼职博士生导师的基本条件和流程与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评定一致,须在备注栏标明兼职博导,兼职博士生导师不具备独立招生资格。

四、工作安排

1、2月8日前,申请人员进入系统完成导师资格申请,逾期不予申报。

2、2月10日前,各教学基地管理部门负责教师完成本单位申请人员的系统审核。

3、2月15日前,一级学位点负责人完成系统审核。

4、2月15日-2月18日,首次申请人员将《申请表》、佐证材料(按顺序合订成每人1册)报送各教学基地管理部门;重新申请博导资格人员无需提交《申请表》,完成系统审核即可,学院将按照申请比例组织抽检工作。

5、2月23号前,请各教学基地管理部门将以下材料交至学院,纸质版应加盖部门公章。(佐证材料如审核通过,须加盖单位公章方予以认可)

(1)首次申请人员的《申请表》及全部佐证材料(单独合订成册报送)(电子、纸质各1份)

(2)《宁波大学“博导招生资格评定”科研信息汇总表》(附件7)(电子、纸质各1份);

请注意资格免审人员也一并填入此表,并注明免审原因,免审人员可省略填写科研项目和成果信息。

6、2月24号前,2022年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评定拟推荐名单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评议,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对推荐名单进行公示。

7、研究生院对学院递交的评定材料进行复审,并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和表决,表决结果经公示无异议,报分管校长审定批准,发文公布。

五、其他事项

1.《申请表》仅供首次申请人员填写,其他人员无需再填;表中“近2年”、“近3年”的时间范围,参照本通知第二条“基本条件”执行。

2.科研项目级别按科研部门标准认定《宁波大学科技类科研项目级别认定办法》(宁大政〔2019〕172号)(附件8)认定;国内重要出版社认定参照《2016版宁波大学国内重要出版社目录》(宁大政〔2015〕137号)(附件9)。

3.SCI分区查询,SCI分区表网址:www.fenqubiao.com账号密码为nbdxkjc,限校内IP使用。如无校内IP,可使用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分区表(微信小程序)等权威网站查询2021年基础版分区。分区标准按科技处认定。

4.系统上传的论文佐证请严格按照佐证示例模板(附件10)在系统进行上传,英文文章必须提供收录证明和分区证明,中文文章包含封面目录正文与封底。

项目相关佐证请提交项目合同书(或立项书,项目批准通知,经费用款计划表等),必须包含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计划起止时间,核定经费等;横向项目同时需提供到账金额证明。

5.我院博导一级招生专业为临床医学,拟招生二级专业方向名称选择可参考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1),每年具体招生方向依据当年度招生简章确定。

6.《办法》中涉及的《2016版浙大版核心和一级期刊目录(自然科学类)》详见附件12,《国际期刊预警名单》详见附件13。

7.申请人应保证材料真实准确,如信息有重大失误或存在造假行为,申请人招生资格申请暂停两年。各教学基地参评单位请严格按文件的基本条件,仔细审核材料的真实性,对单位提交材料在学院审核环节出现2人次以上退回或信息不实、存在造假行为的,将酌情扣减该单位博导评定指标,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该单位本年度参评资格。

为确保学院整体工作顺利进行,请各位按上述时间安排,及时完成本年度对应工作,谢谢配合。


联系人:郭老师

联系电话:0574-87609593

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办公地址:王长来楼A103室

研究生教育中心

2022年1月10日

附件: 博导+附件1-13.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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