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为了鼓励我校广大教职工积极开展教学改革研究,推动教学创新,提高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宁波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教学成果奖是我校教学建设方面的最高奖项,主要授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成果的集体或个人。我校各学院、机关各部门、直属附属医院的教师、技术人员、教学研究人员和管理干部均可对照相关条件和程序申报。
2.鼓励推进“四新”建设、立德树人和课程思政、专业思政、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现代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人才培养国际化、双创教育、协同育人、实践教学改革、专业综合改革、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改革、特色教材建设、乡村振兴教育、大学质量文化建设、教师教书育人能力提升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的成果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此次申报的成果奖应具备下列条件:校内首创;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并有一定影响力。申报的成果必须反映教育教学规律,能够针对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好,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2.成果应具有培育成2025年省教学成果奖的潜力。
3.已获得过历次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得再次申报。
4.对于申报成果中存在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教学成果者,经查证属实,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
三、申报时间及材料要求
1.成果完成人需填写《宁波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2.各位老师于2024年2月29日之前提交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纸质材料:《申报书》一式10份、《佐证材料》1套(复印件,评完不退回)、《汇总表》1份;
电子文档:《申报书》(pdf版,文档以“所在单位+成果负责人+申报书”命名)、《佐证材料》(pdf版,文档以“所在单位+成果负责人+佐证”命名)、汇总表。
3.每个项目所有材料装入一个牛皮纸袋,并将《申报书》封面粘贴于袋子表面。
联系人:郭莎莎,至真小楼302,电话:0574-87609593,Email: [email protected]。
更多申报与评奖事宜详见《宁波大学教学成果奖评定与奖励办法》〔宁大政(2018)25号〕(附件3)
附件:1.《宁波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书》
附件:2.《宁波大学教学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附件:3.《宁波大学教学成果奖评定与奖励办法》〔宁大政(2018)25号〕
研究生教育中心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