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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医学院2020级同等学力申硕新生报到通知
2020-09-04 季存蕊 
 

亲爱的学员

欢迎成为宁波大学医学院的一员!请根据如下安排办理新生报到手续:

一、缴费

1、缴费标准:学费总计34000元,其中课程学习阶段学费:20000元;学位申请费:14000元。本次只需缴纳课程学习阶段学费20000元,其他费用进入学位阶段后另行通知缴纳。

2、缴费时间:务必于2020年9月10日前完成学费的缴纳

3、缴费方式:将学费存入以下银行账户,开户行:工行宁波江北支行,户名:宁波大学,账号:3901130009000002464。银行缴费凭证备注栏需注明:医学院+姓名+同等学力申硕学费。

4、缴费凭证上交:于2020年9月10日前银行缴费凭证扫描件命名为“姓名+专业”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此电子凭证即为新生入学报到成功的唯一凭证,请务必准时发送,否则视为放弃入学。银行缴费凭证纸质原件请妥善保管(此为学校计财处开具发票的必要凭证,不得遗失),后续将另行通知上交。

注意:请大家务必在规定日期前完成学费的缴纳,完成报到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所有2020级新生尽快加入“医学院2020级在职研究生”QQ群,群号将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大家,请注意查收。

(二)报到成功后,我院将为大家安排理论课程的学习。我院同等学力硕士课程的学习将安排在周末进行,请大家合理安排好工作和学习,因故不能按期参加学习的同学,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和任课老师请假,《宁波大学研究生请假单》详见附件1。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旷课并计入课程学习的平时分。此外,课程的上课时间安排及学习形式,请大家等待学院的后续通知。

(三)新生报到期间,若因病(需有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为不宜在校学习的证明,并经校医院核准)或工作需要(需有单位证明)等特殊原因需要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宁波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详见附件2,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为1-2年。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当在保留期的最后一学期期末提出入学申请,其中因病保留入学资格者需同时提交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愈证明并经校医院核准,由所在单位和所在学院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办理入学手续。《宁波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者入学申请表》详见附件3,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入学后,其培养计划按照正式入学时的年级安排。

(四)在职研究生入学后,因病治疗、工作需要等情况需中止一段时间学习者,可以申请休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办理休学:

1、在1个学期内病假、事假累计达到1个月的;

2、经医院诊断患传染性疾病(如肺结核等),处于治疗期或医生建议修养超过1个月的;

3、已婚女研究生经学校批准生育的;

4、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注册的;

5、学校认为应当休学的。

休学、复学、延长学业等学籍异动手续办理所需要的表格,详见附件4《宁波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休、复、延、退、出国出境等)》、附件5《宁波大学研究生休学、复学、退学、肄(结)业等循环单》。

(五)同等学力申硕研究生学员手册详见附件6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季老师

电话:0574-87609593

医学院学科与科研办:医学院王长来楼A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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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学院2020级同等学力申硕新生报到通知
编辑:季存蕊发布时间:2020-09-04

亲爱的学员

欢迎成为宁波大学医学院的一员!请根据如下安排办理新生报到手续:

一、缴费

1、缴费标准:学费总计34000元,其中课程学习阶段学费:20000元;学位申请费:14000元。本次只需缴纳课程学习阶段学费20000元,其他费用进入学位阶段后另行通知缴纳。

2、缴费时间:务必于2020年9月10日前完成学费的缴纳

3、缴费方式:将学费存入以下银行账户,开户行:工行宁波江北支行,户名:宁波大学,账号:3901130009000002464。银行缴费凭证备注栏需注明:医学院+姓名+同等学力申硕学费。

4、缴费凭证上交:于2020年9月10日前银行缴费凭证扫描件命名为“姓名+专业”发送至邮箱[email protected]。此电子凭证即为新生入学报到成功的唯一凭证,请务必准时发送,否则视为放弃入学。银行缴费凭证纸质原件请妥善保管(此为学校计财处开具发票的必要凭证,不得遗失),后续将另行通知上交。

注意:请大家务必在规定日期前完成学费的缴纳,完成报到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所有2020级新生尽快加入“医学院2020级在职研究生”QQ群,群号将以手机短信的形式发送给大家,请注意查收。

(二)报到成功后,我院将为大家安排理论课程的学习。我院同等学力硕士课程的学习将安排在周末进行,请大家合理安排好工作和学习,因故不能按期参加学习的同学,必须以书面形式向所在学院和任课老师请假,《宁波大学研究生请假单》详见附件1。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旷课并计入课程学习的平时分。此外,课程的上课时间安排及学习形式,请大家等待学院的后续通知。

(三)新生报到期间,若因病(需有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为不宜在校学习的证明,并经校医院核准)或工作需要(需有单位证明)等特殊原因需要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学校批准,方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宁波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详见附件2,保留入学资格期限为1-2年。保留入学资格者应当在保留期的最后一学期期末提出入学申请,其中因病保留入学资格者需同时提交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出具的病愈证明并经校医院核准,由所在单位和所在学院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办理入学手续。《宁波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者入学申请表》详见附件3,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入学后,其培养计划按照正式入学时的年级安排。

(四)在职研究生入学后,因病治疗、工作需要等情况需中止一段时间学习者,可以申请休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当办理休学:

1、在1个学期内病假、事假累计达到1个月的;

2、经医院诊断患传染性疾病(如肺结核等),处于治疗期或医生建议修养超过1个月的;

3、已婚女研究生经学校批准生育的;

4、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注册的;

5、学校认为应当休学的。

休学、复学、延长学业等学籍异动手续办理所需要的表格,详见附件4《宁波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休、复、延、退、出国出境等)》、附件5《宁波大学研究生休学、复学、退学、肄(结)业等循环单》。

(五)同等学力申硕研究生学员手册详见附件6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季老师

电话:0574-87609593

医学院学科与科研办:医学院王长来楼A103


附件: 附件1--宁波大学研究生请假单.doc 附件2--宁波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表.doc 附件3--宁波大学研究生新生保留入学资格者入学申请表.doc 附件5--宁波大学研究生休学、复学、退学、肄(结)业等循环单.doc 附件4--宁波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表(休、复、延、退、出国出境等).doc 附件6--医学院同等学力硕士学员手册(202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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