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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关于做好医学院同等学力硕士2021届秋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2021-09-06 季存蕊 
 


根据学校通知并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1届秋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及毕业资格审查

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范围:

1.2021届春季及之前批次答辩未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和2021届夏季及之前批次答辩未通过的硕士研究生。

2.以往批次已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和盲审,因其他原因未参加答辩的研究生。

备注我院同等学历硕士没有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故此批次学院不会单独组织毕业答辩。

、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相应学位,具体参见《宁波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宁大政〔2019〕112号)、《宁波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的规定》(宁大政〔2015〕87号)。

、材料报送

(一)9月30日前,各学院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拟毕业名单和拟授予学位名单,其中同等学力只需要确定拟授予学位名单。

(二)10月11日,学院报送宁波大学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材料(内含两项内容)、拟授予学位及拟毕业研究生名单审核汇总表,上述两张表均从系统中打印。

(三)10月中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定授予学位者名单及毕业研究生名单,并上网公示,硕士学位公示期为半个月,博士学位公示期为三个月。

(四)学生离校前,各学院归整存档材料,包括:

1.学籍卡(可系统打印)同等学力没有)

2.成绩单(可系统打印)

3.毕业审批表(可系统打印)同等学力没有)

4.学位申请书(可系统打印),其中的申请人学习期间表现情况、答辩申请书、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决议,共计4页纸,需由学院上传PDF格式的扫描件。

5.学位论文存档纸质文本:毕业研究生应根据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最后修改(研究生导师必须督促并检查相关修改的内容),修改完成得到导师确认后方可上传系统。

学位论文纸质稿存档分别交送研究生院、图书馆(包玉刚图书馆李老师537002)和学院。学院应核查学位论文的相关项、签名是否完整准确,论文格式、标题是否一致等。保密论文需在系统中随传保密申请表,纸质保密申请表随文本报送(保密申请表夹在学位论文文本封面页内)。

其中,上述交给研究生院的一份学位论文存档纸质文本,档案馆要求在封面上标注存档件号,件号的具体编制规则正在跟档案馆协商确定,后续确定后会第一时间通知各学院。

6.学位论文电子稿:学位论文电子稿终稿确定后上传研究生档案管理系统,上传文本将用于今后的各级别抽检,请提醒研究生务必准确及时上传。

上述材料全部收交后先由学院保存,具体报送学校时间将另行通知(视档案馆工作安排而定)。


温馨提示:请已通过毕业答辩,且发表的论文现已见刊的同学抓紧进行科研成果的录入,切勿错过此批次学位的授予。


附件:

1.系统操作手册

2.学位申请书中需用到电子稿的单页-硕士



宁波大学医学院

2021年9月6日

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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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医学院同等学力硕士2021届秋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编辑:季存蕊发布时间:2021-09-06


根据学校通知并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1届秋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及毕业资格审查

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范围:

1.2021届春季及之前批次答辩未通过的博士研究生和2021届夏季及之前批次答辩未通过的硕士研究生。

2.以往批次已通过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和盲审,因其他原因未参加答辩的研究生。

备注我院同等学历硕士没有符合以上条件的学生,故此批次学院不会单独组织毕业答辩。

、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相应学位,具体参见《宁波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宁大政〔2019〕112号)、《宁波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的规定》(宁大政〔2015〕87号)。

、材料报送

(一)9月30日前,各学院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拟毕业名单和拟授予学位名单,其中同等学力只需要确定拟授予学位名单。

(二)10月11日,学院报送宁波大学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材料(内含两项内容)、拟授予学位及拟毕业研究生名单审核汇总表,上述两张表均从系统中打印。

(三)10月中下旬,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定授予学位者名单及毕业研究生名单,并上网公示,硕士学位公示期为半个月,博士学位公示期为三个月。

(四)学生离校前,各学院归整存档材料,包括:

1.学籍卡(可系统打印)同等学力没有)

2.成绩单(可系统打印)

3.毕业审批表(可系统打印)同等学力没有)

4.学位申请书(可系统打印),其中的申请人学习期间表现情况、答辩申请书、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决议,共计4页纸,需由学院上传PDF格式的扫描件。

5.学位论文存档纸质文本:毕业研究生应根据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最后修改(研究生导师必须督促并检查相关修改的内容),修改完成得到导师确认后方可上传系统。

学位论文纸质稿存档分别交送研究生院、图书馆(包玉刚图书馆李老师537002)和学院。学院应核查学位论文的相关项、签名是否完整准确,论文格式、标题是否一致等。保密论文需在系统中随传保密申请表,纸质保密申请表随文本报送(保密申请表夹在学位论文文本封面页内)。

其中,上述交给研究生院的一份学位论文存档纸质文本,档案馆要求在封面上标注存档件号,件号的具体编制规则正在跟档案馆协商确定,后续确定后会第一时间通知各学院。

6.学位论文电子稿:学位论文电子稿终稿确定后上传研究生档案管理系统,上传文本将用于今后的各级别抽检,请提醒研究生务必准确及时上传。

上述材料全部收交后先由学院保存,具体报送学校时间将另行通知(视档案馆工作安排而定)。


温馨提示:请已通过毕业答辩,且发表的论文现已见刊的同学抓紧进行科研成果的录入,切勿错过此批次学位的授予。


附件:

1.系统操作手册

2.学位申请书中需用到电子稿的单页-硕士



宁波大学医学院

2021年9月6日

附件: 附件1-学位论文答辩及院级分委会系统操作手册.docx 附件2-学位申请书中需用到电子稿的单页-硕士.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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