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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关于做好我院同等学力硕士2022届春季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1-10-20 季存蕊 
 


根据学校通知并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2届春季拟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答辩资格复查及答辩会:1月1日-2月25

学院对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进行答辩资格复查,核查通过后由学院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学院在答辩前一周录入系统,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执行。

答辩完成后,研究生需根据答辩专家意见修改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在系统中完成答辩结果的录入。

备注:我院只在夏季批次组织同等学力硕士的毕业答辩,春季批次和秋季批次只进行学位授予、不组织论文答辩会。

学院提交审核材料:3月4日前

各学院组织完成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学位授予名单,完成系统中名单确认操作。从系统中导出并打印学位授予名单,签字盖章后纸质稿报送研究生院。

温馨提示: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相应学位。请已通过毕业答辩,且发表的论文现已见刊的各位同学抓紧进行科研成果的录入务必在学院上会前完成,切勿错过此批次学位的授予。如错过了此批次的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只能在后续毕业批次申请学位,请相关同学高度重视!!

学校审核并公示:3月中旬

a.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授予学位者名单。

b.学校公示授予学位者名单,公示期满后颁发学位证书。

发双证及完成归档材料

a.学院收齐相关归档材料(档案系统可生成打印),根据统一时间安排完成盖章事宜,并报送至研究生院。

b.各学院领取制作完成的学位证书。

望拟申请学位的学生密切关注各阶段的时间安排,把握好工作进度,按计划及时完成和报送相关材料,以保证此次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完成。



宁波大学医学院

2021年10月20日

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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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同等学力硕士2022届春季学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编辑:季存蕊发布时间:2021-10-20


根据学校通知并结合我院实际,现将2022届春季拟毕业研究生学位申请工作通知如下:

答辩资格复查及答辩会:1月1日-2月25

学院对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者进行答辩资格复查,核查通过后由学院组织学位论文答辩会。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由学院在答辩前一周录入系统,经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执行。

答辩完成后,研究生需根据答辩专家意见修改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在系统中完成答辩结果的录入。

备注:我院只在夏季批次组织同等学力硕士的毕业答辩,春季批次和秋季批次只进行学位授予、不组织论文答辩会。

学院提交审核材料:3月4日前

各学院组织完成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确定学位授予名单,完成系统中名单确认操作。从系统中导出并打印学位授予名单,签字盖章后纸质稿报送研究生院。

温馨提示: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相应学位。请已通过毕业答辩,且发表的论文现已见刊的各位同学抓紧进行科研成果的录入务必在学院上会前完成,切勿错过此批次学位的授予。如错过了此批次的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只能在后续毕业批次申请学位,请相关同学高度重视!!

学校审核并公示:3月中旬

a.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表决通过授予学位者名单。

b.学校公示授予学位者名单,公示期满后颁发学位证书。

发双证及完成归档材料

a.学院收齐相关归档材料(档案系统可生成打印),根据统一时间安排完成盖章事宜,并报送至研究生院。

b.各学院领取制作完成的学位证书。

望拟申请学位的学生密切关注各阶段的时间安排,把握好工作进度,按计划及时完成和报送相关材料,以保证此次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完成。



宁波大学医学院

2021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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