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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学 主任信箱 ENGLISH
研究生教育
关于开展我院同等学力硕士2021年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
2021-10-21 季存蕊 
 


根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今年我省论文抽检工作已开始组织实施,现将我校有关工作通知转发如下:

一、抽检对象与数量

本次抽检的对象是2020年获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生学位论文,全省范围内按比例随机抽取1400篇。我校被抽中97篇,我院同等学力硕士抽中的论文清单见附件1。

二、评价方式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评价指标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确定60分及以上为合格。省学位办在汇总阶段根据抽检分数,确定“合格”与“不合格”的评价结果。

三、结果处理

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四、结果运用

论文抽检结果及专家评议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开。抽检结果将作为相关资源分配的重要因素,对“存在问题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单位,进行质量约谈,相应扣减招生计划。依据有关程序,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学位授权。

学位论文的抽检专家评议结果,作为我校导师招生资格确定、研究生招生指标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提供电子版学位论文(PDF格式)

论文原文电子材料命名见附件1。

按照“双盲”评审要求,请涉及到的导师对论文进行修改,论文原文只需包含封面(样式为附件2)、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在学研究成果和与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附录材料,其他内容不需要提供,不得出现有关培养单位、指导教师以及作者等所有相关信息,相关信息可用“*”替换,如**大学。

2、完善论文信息

在论文抽检清单(附件1)中完善(或核对)二级学科代码、二级学科名称、论文英文题目、论文涉及的研究方向、关键词等信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请不要更改论文抽检清单顺序,研究方向字数限制在20字以内

3、时间要求

请相关同学于10月25日12:00前务必将论文电子稿及完善后的论文清单信息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宁波大学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4。

如有其他不明事宜,可联系:

研究生院:罗旭,办公室电话:0574-87600027

医学院:季存蕊,办公室电话:0574-87609097



宁波大学医学院

2021年10月21日

研究生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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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我院同等学力硕士2021年省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
编辑:季存蕊发布时间:2021-10-21


根据《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今年我省论文抽检工作已开始组织实施,现将我校有关工作通知转发如下:

一、抽检对象与数量

本次抽检的对象是2020年获得硕士学位的全日制毕业生学位论文,全省范围内按比例随机抽取1400篇。我校被抽中97篇,我院同等学力硕士抽中的论文清单见附件1。

二、评价方式

定性与定量相结合。评价指标实行百分制量化打分,确定60分及以上为合格。省学位办在汇总阶段根据抽检分数,确定“合格”与“不合格”的评价结果。

三、结果处理

3位专家中有2位以上(含2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3位专家中有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再送2位同行专家进行复评。2位复评专家中有1位以上(含1位)专家评议意见为“不合格”的学位论文,认定为“存在问题学位论文”。

四、结果运用

论文抽检结果及专家评议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开。抽检结果将作为相关资源分配的重要因素,对“存在问题论文”比例较高或篇数较多的单位,进行质量约谈,相应扣减招生计划。依据有关程序,责令限期整改直至撤销学位授权。

学位论文的抽检专家评议结果,作为我校导师招生资格确定、研究生招生指标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1、提供电子版学位论文(PDF格式)

论文原文电子材料命名见附件1。

按照“双盲”评审要求,请涉及到的导师对论文进行修改,论文原文只需包含封面(样式为附件2)、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在学研究成果和与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附录材料,其他内容不需要提供,不得出现有关培养单位、指导教师以及作者等所有相关信息,相关信息可用“*”替换,如**大学。

2、完善论文信息

在论文抽检清单(附件1)中完善(或核对)二级学科代码、二级学科名称、论文英文题目、论文涉及的研究方向、关键词等信息。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请不要更改论文抽检清单顺序,研究方向字数限制在20字以内

3、时间要求

请相关同学于10月25日12:00前务必将论文电子稿及完善后的论文清单信息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宁波大学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试行)》,详见附件4。

如有其他不明事宜,可联系:

研究生院:罗旭,办公室电话:0574-87600027

医学院:季存蕊,办公室电话:0574-87609097



宁波大学医学院

2021年10月21日

附件: 附件1-医学院同等学力2021年(省抽)抽检论文清单.xls 附件2-抽检论文封面样式.doc 附件3-浙江省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关于印发《宁波大学学位论文抽检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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