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医学院2022年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的通知”、“关于2022年同等学力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志愿调剂工作的通知”和《宁波大学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师生互选实施细则》(医政字〔2021〕64 号),经学生填报志愿,导师选学生,学位点和学院审核后,现对师生互选结果予以公示,名单详见附件,公示期11月4日——11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把意见发至邮箱[email protected]。
医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
2022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