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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育
关于做好2020届夏季毕业同等学力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2020-05-11  
 

医学院2020届同等学力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已结束,为做好本届同等学力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及毕业资格审查

(一)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范围

已通过学位论文评阅(包括校级抽检)的研究生。

(二)论文答辩须准备的相关工作和材料

1.学院

1)学位论文评阅书:由研究生秘书从校内系统(抽检结果管理-评阅结果管理)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学院公章。

2)研究生成绩单:由研究生秘书统一在系统中打印,并审核课程完成情况。

3)研究生科研成果审核:请大家于2020年5月20号早8:00前在系统录入好研究生秘书在系统中完成成果审核。

4)缴费情况审核:由学院对研究生学费缴费情况进行审核学生自己提供缴费凭证、缴费记录或缴费发票

2.研究生

1)学位论文修改清单:由学位论文作者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出具,须经导师把关。

2)补缴费研究生,请务必出具相关发票或凭证。

学院完成上述资料审核以后,对不符合答辩要求的申请人,学院会通知其本人并说明理由。

二、学位论文答辩组织

(一)论文评阅结果确定后,由学院具体组织论文答辩会。

学院会联系各个学位点在答辩前一周确定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和预定答辩日期,并于答辩会前3天在校内系统中完成答辩安排的录入(教程见附件),打印答辩公告在学院门户网站及学校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学院严格遵守答辩会审核及张榜公布制度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得随意组织论文答辩会。

(二)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7名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名),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7名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一般不少于2名并应有来自相关行业的专家)。主席由具有教授或者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担任。

(三)答辩人的指导教师可以旁听答辩会,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四)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答辩秘书1名,答辩秘书应由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本学科教学或科研人员担任

(五)学院会在答辩会召开前3天将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及专家评阅书交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若在审阅中发现问题或有重要意见时,答辩委员会成员可事先向主席提出,必要时主席可在答辩前将某些问题通知研究生,令其对论文的某些部分作必要的说明和补充。

(六)为保证及加强我校研究生论文答辩质量,要求硕士学位答辩人的答辩时间应不少于25分钟,其中答辩人论文报告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

(七)关于线上答辩的特别说明

1.若由于疫情影响尚有部分同学没有返校的,经学院向研究生院书面报备后,可视情况举行线上答辩。线上答辩的组织、程序及材料报送等相关要求均按照现有文件标准执行,不得低于现场答辩的相关要求。

2.开展线上答辩,学院需安排专人事先做好网络设备、视频软件、匿名投票、电子签名等工具的充分调试,对答辩各环节进行预演模拟,确保答辩的顺利进行,并提前一周向研究生院提供线上答辩的具体时间、参与方式等信息。

3.答辩过程中,学院需安排专人对答辩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同时对关键画面截屏保存。答辩的研究生必须是在单独空间独立进行答辩,确保答辩过程的真实、公开、完整。若因网络原因答辩中断无法完成的,需重新安排时间进行答辩。

4.答辩结束后,学院及时完成对答辩录音录像、纸质材料的整理和审查,确认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对线上答辩进行抽查复核,复核不合格的,答辩无效,需重新答辩。

(八)研究生教学督导将对各学院答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根据答辩会规模合理安排答辩场所,设置答辩委员席、研究生督导席、报告席、旁听席等明显标识(如:桌签),确保答辩过程的正规性和严肃性。

学院答辩会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

三、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相应学位,具体参见《宁波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宁大政〔2019〕112号)、《宁波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的规定》(宁大政〔201587号)。

四、材料报送

(一)6月中旬前,各学院组织论文答辩会。

(二)6月20日前,各学院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确定拟毕业名单和拟授予学位名单。

(三)6月22日前,学院报送宁波大学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材料(内含两项内容)、拟授予学位及拟毕业研究生名单审核汇总表,上述两张表均从系统中打印

(四)6月底,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定授予学位者名单及毕业研究生名单,并上网公示,硕士学位公示期为半个月。

(五)学生离校前,各学院收齐存档材料,包括:

1.学籍卡(可系统打印):【同等学力没有,不需要】

2.成绩单(可系统打印)

3.学位论文存档文本:毕业研究生应根据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最后修改(研究生导师必须督促并检查相关修改的内容),修改完成得到导师确认后方可正式印刷。学位论文终稿纸质文本分别交送研究生院、图书馆(包玉刚图书馆李老师 537002)和学院。学院应核查学位论文的相关项、签名是否完整准确,论文格式、标题是否一致等。保密论文需随文本报送保密申请表(保密申请表夹在学位论文文本封面页内)。

4.学位论文电子稿: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稿统一命名为:年份+学号+姓名+专业+级别(分公开、内部及保密三类),格式示例:2018_151103001_张三_通信与信息系统_公开.zip或者2018_151103001_张三_通信与信息系统_内部(2年).zip。学院将学位论文电子稿打包,统一命名为:年份+学院名称+硕士/博士论文(人数),格式示例:2018_信息与工程学院_硕士论文(12人).zip。

5.学位申请书:本批次学位申请书将实现由系统生成打印,其中的申请人学习期间表现情况、答辩申请书、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决议,共计4页纸,将通过上传系统后打印。因此请各学院在相关环节填写好各单页后保存PDF格式的扫描件(尽量扫描,而不是用手机随意一拍),以备存档上传。完整的学位申请书打印并签章后,一式三份,一份交研究生院,一份存个人档案,一份学院存档。

6.毕业审批表(限学历生):同等学力不需要

上述材料全部收交后先由学院保存,具体报送学校时间将另行通知(视档案馆工作安排而定)。


 

                                                             医学院学科与科研办

                                                                   2020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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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届夏季毕业同等学力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
编辑:发布时间:2020-05-11

医学院2020届同等学力夏季毕业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工作已结束,为做好本届同等学力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答辩及毕业资格审查

(一)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人范围

已通过学位论文评阅(包括校级抽检)的研究生。

(二)论文答辩须准备的相关工作和材料

1.学院

1)学位论文评阅书:由研究生秘书从校内系统(抽检结果管理-评阅结果管理)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学院公章。

2)研究生成绩单:由研究生秘书统一在系统中打印,并审核课程完成情况。

3)研究生科研成果审核:请大家于2020年5月20号早8:00前在系统录入好研究生秘书在系统中完成成果审核。

4)缴费情况审核:由学院对研究生学费缴费情况进行审核学生自己提供缴费凭证、缴费记录或缴费发票

2.研究生

1)学位论文修改清单:由学位论文作者根据评审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出具,须经导师把关。

2)补缴费研究生,请务必出具相关发票或凭证。

学院完成上述资料审核以后,对不符合答辩要求的申请人,学院会通知其本人并说明理由。

二、学位论文答辩组织

(一)论文评阅结果确定后,由学院具体组织论文答辩会。

学院会联系各个学位点在答辩前一周确定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名单和预定答辩日期,并于答辩会前3天在校内系统中完成答辩安排的录入(教程见附件),打印答辩公告在学院门户网站及学校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学院严格遵守答辩会审核及张榜公布制度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得随意组织论文答辩会。

(二)学术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7名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1名),专业学位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一般由5-7名本学科领域内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校内外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一般不少于2名并应有来自相关行业的专家)。主席由具有教授或者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校外专家担任。

(三)答辩人的指导教师可以旁听答辩会,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委员

(四)论文答辩委员会设答辩秘书1名,答辩秘书应由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职称及以上的本学科教学或科研人员担任

(五)学院会在答辩会召开前3天将申请答辩的学位论文及专家评阅书交答辩委员会成员审阅。若在审阅中发现问题或有重要意见时,答辩委员会成员可事先向主席提出,必要时主席可在答辩前将某些问题通知研究生,令其对论文的某些部分作必要的说明和补充。

(六)为保证及加强我校研究生论文答辩质量,要求硕士学位答辩人的答辩时间应不少于25分钟,其中答辩人论文报告时间应不少于15分钟

(七)关于线上答辩的特别说明

1.若由于疫情影响尚有部分同学没有返校的,经学院向研究生院书面报备后,可视情况举行线上答辩。线上答辩的组织、程序及材料报送等相关要求均按照现有文件标准执行,不得低于现场答辩的相关要求。

2.开展线上答辩,学院需安排专人事先做好网络设备、视频软件、匿名投票、电子签名等工具的充分调试,对答辩各环节进行预演模拟,确保答辩的顺利进行,并提前一周向研究生院提供线上答辩的具体时间、参与方式等信息。

3.答辩过程中,学院需安排专人对答辩全程进行录音录像,同时对关键画面截屏保存。答辩的研究生必须是在单独空间独立进行答辩,确保答辩过程的真实、公开、完整。若因网络原因答辩中断无法完成的,需重新安排时间进行答辩。

4.答辩结束后,学院及时完成对答辩录音录像、纸质材料的整理和审查,确认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将对线上答辩进行抽查复核,复核不合格的,答辩无效,需重新答辩。

(八)研究生教学督导将对各学院答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根据答辩会规模合理安排答辩场所,设置答辩委员席、研究生督导席、报告席、旁听席等明显标识(如:桌签),确保答辩过程的正规性和严肃性。

学院答辩会2020年6月10日前完成。

三、学位授予资格审查

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答辩且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申请相应学位,具体参见《宁波大学博士学位和硕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宁大政〔2019〕112号)、《宁波大学关于研究生学位授予科研成果量化指标的规定》(宁大政〔201587号)。

四、材料报送

(一)6月中旬前,各学院组织论文答辩会。

(二)6月20日前,各学院召开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确定拟毕业名单和拟授予学位名单。

(三)6月22日前,学院报送宁波大学拟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表决材料(内含两项内容)、拟授予学位及拟毕业研究生名单审核汇总表,上述两张表均从系统中打印

(四)6月底,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定授予学位者名单及毕业研究生名单,并上网公示,硕士学位公示期为半个月。

(五)学生离校前,各学院收齐存档材料,包括:

1.学籍卡(可系统打印):【同等学力没有,不需要】

2.成绩单(可系统打印)

3.学位论文存档文本:毕业研究生应根据答辩委员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对学位论文进行最后修改(研究生导师必须督促并检查相关修改的内容),修改完成得到导师确认后方可正式印刷。学位论文终稿纸质文本分别交送研究生院、图书馆(包玉刚图书馆李老师 537002)和学院。学院应核查学位论文的相关项、签名是否完整准确,论文格式、标题是否一致等。保密论文需随文本报送保密申请表(保密申请表夹在学位论文文本封面页内)。

4.学位论文电子稿:研究生学位论文电子稿统一命名为:年份+学号+姓名+专业+级别(分公开、内部及保密三类),格式示例:2018_151103001_张三_通信与信息系统_公开.zip或者2018_151103001_张三_通信与信息系统_内部(2年).zip。学院将学位论文电子稿打包,统一命名为:年份+学院名称+硕士/博士论文(人数),格式示例:2018_信息与工程学院_硕士论文(12人).zip。

5.学位申请书:本批次学位申请书将实现由系统生成打印,其中的申请人学习期间表现情况、答辩申请书、答辩记录、答辩委员会决议,共计4页纸,将通过上传系统后打印。因此请各学院在相关环节填写好各单页后保存PDF格式的扫描件(尽量扫描,而不是用手机随意一拍),以备存档上传。完整的学位申请书打印并签章后,一式三份,一份交研究生院,一份存个人档案,一份学院存档。

6.毕业审批表(限学历生):同等学力不需要

上述材料全部收交后先由学院保存,具体报送学校时间将另行通知(视档案馆工作安排而定)。


 

                                                             医学院学科与科研办

                                                                   2020年5月11日


 

 


 

附件: 附件-答辩安排操作手册-学院.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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