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等学校全面实施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2〕160号)和《宁波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实施办法》(宁大政〔2017〕108号)的文件精神,现对参加助讲培养的青年教师开展考核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20年报名参加第十三批助讲培养的青年教师,之前数批报名参加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但未考核或考核未通过的教师。
二、考核安排:
1.2021年6月11日前青年教师做好"培养日志"、"培训学时"、培养总结等材料准备。由于今年特殊情况,教学能力测评采取提交教学视频的形式。请各位参加考核的青年老师摄录8分钟教学视频,视频提交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请将材料纸质版交至至真小楼101吕彤。
有关考核表格请在"宁大青年教师助讲培养"QQ群:111461251群文件下载"2021上半年青年教师助讲考核表格",材料准备请参阅群文件中"示范样本"与"有问题样本",尽可能一次性做好材料,避免返工耽误考核。
医学院教师教学发展部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