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直属附属医院: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浙江省高校课程思政建设实施方案》,切实推进我校课程思政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宁波大学课程思政一流课程(本科教学类)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要求
1.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须为宁波大学或直属附属医院正式在编的教师,每位教师限报课程一门。
2.申报课程须为本科培养方案中的非思政类课程,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教育课程和实践类课程,围绕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新医科、创新创业及红艺创制等6个建设方向,并至少经过2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3.浙江省第一批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程自动予以立项,建设期内相关课程及负责人不再申报。
4.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省级及以上各类一流课程。
二、建设要求
课程思政一流课程建设过程中,应准确把握课程思政建设的目标要求和内容重点,紧扣“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突出价值引领,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度挖掘课程的育人元素,优化课程教学目标定位,确定课程思政融入课程教学的切入点,科学设计课程思政的具体实施路径,通过潜移默化、春风化雨的方式,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有机融合,提高课程育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三、验收要求
立项后一年教务处将对课程进行验收,负责人需在宁波大学课程思政平台建立课程主页,并上传至少3个课程思政教学视频和3个教学案例(格式和要求详见平台)。获得省级课程思政示范课的给予验收优秀。
四、政策支持
今后的省级和国家级课程思政示范课推荐课程将在校级课程思政一流课程中遴选产生。建议学院给予每门立项课程2万元建设经费。
五、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请各学院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直属附属医院统一经医学院汇总推荐。教务处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经学校教学委员会审议及公示等相应程序后正式发文立项。
申报教师填写《宁波大学本科课程思政一流课程申报书》,登录“宁波大学课程思政网站”(//nbukcsz.mh.chaoxing.com)上传相应申报材料进行网络申报(系统将于25日零时准时关闭)。10月22日前提交纸质《宁波大学本科课程思政一流课程申报书》一式一份至医学院本科生教育中心(至真小楼102),并发送电子稿《宁波大学本科课程思政一流课程申报汇总表》和《宁波大学本科课程思政一流课程申报书》至[email protected].
附件:
1.宁波大学本科课程思政一流课程申报书
2.宁波大学本科课程思政一流课程申报汇总表
教务处
202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