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管理办法》(宁大政〔2014〕91号)文件精神,教务处对下学期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和通识选修一般课程进行审核。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拟新增的公共选修课程和通识选修一般课程须报教务处审核。之前已审核通过的课程无需重复申请;通识选修一般课程不受理新增课程的申请,只受理未经审核的已立项的通识选修一般课程。
2.公共选修课拟开课教师须填写《宁波大学公共选修课程审核申请表》(附件1)和《宁波大学公共选修课程审核申请汇总表》(附件3),多位教师合作开设一门课只需共同填报一份申报表。
3.通识选修一般课程拟开课教师须填写《宁波大学通识选修课程审核申报表》(附件2)和《宁波大学通识选修课程审核申请汇总表》(附件4),多位教师合作开设一门课只需共同填报一份申报表。
4.请公共卫生学院申请开设校公选课的老师将附件1、3或附件2、4发送至医学院教务秘书邮箱([email protected]),请基础医学院申请开设校公选课的老师将附件1、3或附件2、4发送至医学院教务秘书邮箱([email protected])由我院对本院申请课程进行初审,截止日期10月21日12:00。
5.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课程审核后公布审核通过课程清单。
本科生教育中心
2021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