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15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1年度“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一般已入选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可申报2021年度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2.非调整类专业、有3年以上毕业生的专业可申报2021年度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二、申报程序
1.收到本通知后,各相关学院要积极安排部署,认真填写《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注:该表表一“所在高校基本情况”暂时不需要填写,教务处会将这部分内容在正式进行系统填报时统一补充进去)。
2.各相关学院聘请3名国家教指委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与指导,并根据专家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后,在11月8日(星期一)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送至教务处。
3.学校组织专家对申报专业进行评审,根据省教育厅下达我校的限额数,择优遴选相应数量的专业报送至教育厅。
4.被遴选出的各专业,在教务处统一组织协调下,登录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报送系统(//udb.heec.edu.cn),在线报送时间另行通知,导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同时填写《浙江省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连同电子表由教务处一并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四、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的申报工作,学院主要领导要认真组织,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高质量地做好申报工作。
2.各学院要认真研究《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分专业类建设规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理解专业建设的内涵和有关数据填报要求,深入挖掘专业建设各类数据,突出专业优势和特色。
五、其他事项
1.信息采集表表用A4纸双面打印,做到内容完整无误。
2.教务处联系人:张燕;联系电话:87600440;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1.《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0年度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报送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0〕15号)
2.《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分专业类建设规划》
3.《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信息采集表》
4.《“双万计划”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申报汇总表》
教 务 处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