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学科系主任、学科系秘书:
现开展2021-2022-2学期医学院本部+科院教学任务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1.请各学科系主任根据2021-2022-2学期教学任务书(附件1、附件2)组织本学科任课教师协商落实本学科课程的授课教师名单,确认好课程的合分班等信息(本部课程需确保本学科内所有专任教师被分配的本科教学任务,不低于学校岗位聘任的基本要求)。
2.教师开新课或新开课,资格认定须按《宁波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规定经教务处审批或备案。
3.任课教师资格、课程学时分配原则、排课管理办法等详见附件3:医政字[2020]38号宁波大学医学院本科教学排课管理办法及其附件。
4.请各位学科系秘书于11月5日(第9周周五)下午16:00之前,公共卫生学院教学秘书将附件1、2发送至医学院教务秘书汪霞玺邮箱([email protected]),请基础医学院教学秘书将附件1、2发送至教务秘书吕莉邮箱([email protected])。
备注:
根据上级及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所有教授都必须为本科生授课(本部课程)。具体要求如下:
1、专任教师岗位的教授,每学年不得少于51学时;
2、“双肩挑”人员或专职科研岗位的教授,每学年不得少于34学时。具体名单详见附件6。
全校所有教授根据其所在学科纳入相关学科性学院安排上课,并进行统计考核(不包括专题讲座、指导毕业设计(论文)和教学实习等实践教学)(第七轮聘岗文件中要求)。
3、首次承担某课程教学任务的任课老师,需有该课程相关学科背景和学术专长,应认真做好教学准备,完成不少于1/3的备课任务,填写《宁波大学教师承担新课审批表》(见附件4),经基层教学组织和学院审核确认后,方可承担该课程教学任务。
4、开新课和新开课教师资格申请请填写附件5《宁波大学主讲教师资格申请认定表》,此表主要由青年教师助讲培训合格和取得教师资格证二者满足一项或均满足但未交过资格认定表的新教师填写。
5、18、19级留学生课程停开。
6、师资、教室资源充足情况下请采取小班教学。
感谢各位老师的支持与配合。
本科生教育中心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