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大学通识教育课程管理办法》(宁大政〔2014〕91号)文件精神,教务处对下学期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和通识选修一般课程进行审核。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拟开设的公共选修课程和通识选修一般课程须报教务处审核。之前已审核通过的课程(附件5、附件6)无需重复申请;通识选修一般课程不受理新增课程的申请,只受理未经审核的已立项的通识选修一般课程。
2.公共选修课拟开课教师须填写《宁波大学公共选修课程审核申请表》(附件1)和《宁波大学公共选修课程审核申请汇总表》(附件3),通识选修一般课程拟开课教师须填写《宁波大学通识选修课程审核申报表》(附件2)和《宁波大学通识选修课程审核申请汇总表》(附件4)。多位教师合作开设一门课只需共同填报一份申报表。
3、开课学院对本院申请课程进行初审,报送教务处。
4.教务处组织专家对课程审核后公布审核通过课程清单。
请各位老师在3月28日12点前将《宁波大学公共选修课程审核申请表》《宁波大学通识选修课程审核申请表》、《宁波大学公共选修课程审核申请汇总表》《宁波大学通识选修课程审核申请汇总表》等材料的电子稿公共卫生学院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基础医学院发送至[email protected]。过期将不接受新增受理。
本科生教育中心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