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高等学校全面实施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的指导意见》(浙教高教〔2012〕160号)和《宁波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实施办法》(宁大政〔2017〕108号)的文件精神,为了加强对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的培养,充分发挥优秀教师的传、帮、带作用,建设一支高水平的青年教师队伍,我校将启动第十六批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导师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师德和优良教风,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对工作认真负责。
2.具有与接受指导的青年教师相同或相近的学科背景,能够进行有效指导。
3.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学效果良好,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二、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对象
1.新聘用到宁波大学工作的无高校教学经历(含理论教学和实验、实践教学)的在岗青年教师。
2.高校教学经历不足3年(2019年3月1日后),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
3.经学院认定需要结对指导的青年教师。
三、工作程序
1.请符合结对指导条件的青年以双向选择方式,自行确认教学导师。并填写《宁波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结对指导信息表》(附件1)和宁波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结对指导信息汇总表》(附件2),交所在学院教师教学发展部。
2.学院审核。原则上1名导师指导1名青年教师,特殊情况可指导2名。
3.学院将结对情况汇总后,将指导材料交至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4.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核、汇总后,在学校内网予以公布。
四、时间要求
3月28日下班前,请各位参加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老师将"结对信息表"和"汇总表"电子文档公共卫生学院发送至[email protected],基础医学院发送至[email protected]。过期将不接受新增培养申请。
五、培养方案
为做好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制定了第十六批青年教师助讲培养方案(详见附件3)。请各位青年教师按照方案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助讲工作。
六、注意事项
以下事项请注意:
请参加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老师加宁大青年教师助讲培养QQ群(111461251)。很多新入职的的青年教师因为账号信息尚未导入在线课程学习平台,而无法登录平台学习,超星公司正在跟信息中心对接,预计3月底会完成更新。
联系人:吕老师 办公电话:888756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博彩导航 教师教学发展部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