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彩导航

博彩导航
宁波大学 主任信箱 ENGLISH
本科生教育
转:关于遴选校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2022-05-13  
 

各单位:

第一届宁波大学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于2019年6月,聘期3年,将于2022年6月期满。根据《宁波大学教育督导委员会章程》(宁大政〔2019〕69号),经学校同意,现启动换届程序,面向全校遴选第二届校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架构

宁波大学教育督导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下设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3个督导组。其中:本科教育督导组成员20名,设组长1名(同时兼任校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副组长2名,另设联络人1名;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员15名,设组长1名(同时兼任校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副组长2名,另设联络人1名;继续教育督导组成员7名,设组长1名(同时兼任校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副组长1名,另设联络人1名。校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督评中心,设专职秘书1名,负责日常工作。

二、校督导任职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秉公办事;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治学严谨,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为人师表;或长期在高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管理研究学术水平;

3. 教育教学思想理念先进,熟悉教育教学改革动态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教育信息化基本能力;

4. 截止2022年6月30日,年龄不超过67周岁,身体健康,能保证一定的时间投入督导工作。

三、校督导遴选方式

校督导建议人选采取教师自荐、单位推荐、督评中心推荐等方式产生,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由学校发文聘任。

为了保证校督导有充足的时间投入督导工作,并保持督导工作的连续性,近三年内退休且身体健康的优秀教师、工作表现优秀的本届校督导将优先考虑。

(一)教师自荐方式

符合校督导任职条件、有意愿从事校督导工作的在职或退休教职工,请填写《校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自荐表》,在2022年5月20日前将推荐表交督评中心(黄陈月莉楼104室),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稿发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别提醒:在职教职工的《自荐表》须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并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推荐方式

请各学院、部门根据校督导任职条件,在本单位在职或退休教职工中积极物色、慎重推荐校督导建议人选1-2位,填写《校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推荐表》,在2022年5月20日前将推荐表交督评中心(黄陈月莉楼104室),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稿发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别提醒:单位《推荐表》须经被推荐教职工本人签署同意意见。

联系人:邵洁,联系电话:87605167(885167),696717

请有意向的老师5月19日前将个人《自荐表》或单位《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纸质版交至至真小楼101办公室。


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2年5月12日

本科生教育
专业设置 本科招生 教务通知 教务管理 教学研究 教师发展 制度流程 相关下载 Int Student
转:关于遴选校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编辑:发布时间:2022-05-13

各单位:

第一届宁波大学教育督导委员会成立于2019年6月,聘期3年,将于2022年6月期满。根据《宁波大学教育督导委员会章程》(宁大政〔2019〕69号),经学校同意,现启动换届程序,面向全校遴选第二届校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校教育督导委员会组织架构

宁波大学教育督导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下设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继续教育3个督导组。其中:本科教育督导组成员20名,设组长1名(同时兼任校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副组长2名,另设联络人1名;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员15名,设组长1名(同时兼任校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副组长2名,另设联络人1名;继续教育督导组成员7名,设组长1名(同时兼任校教育督导委员会副主任)、副组长1名,另设联络人1名。校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督评中心,设专职秘书1名,负责日常工作。

二、校督导任职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和团结协作精神,作风正派,秉公办事;

2.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长期从事教学工作,治学严谨,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为人师表;或长期在高校从事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管理工作经验和较高的管理研究学术水平;

3. 教育教学思想理念先进,熟悉教育教学改革动态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具有较强的教育信息化基本能力;

4. 截止2022年6月30日,年龄不超过67周岁,身体健康,能保证一定的时间投入督导工作。

三、校督导遴选方式

校督导建议人选采取教师自荐、单位推荐、督评中心推荐等方式产生,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由学校发文聘任。

为了保证校督导有充足的时间投入督导工作,并保持督导工作的连续性,近三年内退休且身体健康的优秀教师、工作表现优秀的本届校督导将优先考虑。

(一)教师自荐方式

符合校督导任职条件、有意愿从事校督导工作的在职或退休教职工,请填写《校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自荐表》,在2022年5月20日前将推荐表交督评中心(黄陈月莉楼104室),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稿发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别提醒:在职教职工的《自荐表》须经所在单位签署同意意见并盖单位公章。

(二)单位推荐方式

请各学院、部门根据校督导任职条件,在本单位在职或退休教职工中积极物色、慎重推荐校督导建议人选1-2位,填写《校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推荐表》,在2022年5月20日前将推荐表交督评中心(黄陈月莉楼104室),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稿发到邮箱[email protected]

特别提醒:单位《推荐表》须经被推荐教职工本人签署同意意见。

联系人:邵洁,联系电话:87605167(885167),696717

请有意向的老师5月19日前将个人《自荐表》或单位《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email protected],纸质版交至至真小楼101办公室。


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2年5月12日

附件: 校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推荐表.docx 校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自荐表.docx
快速入口  SHORTCUT